公司公告☆ ◇300624 万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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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4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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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3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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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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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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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1  │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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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0  │万兴科技(30062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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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20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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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7:40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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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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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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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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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27e6f2f-67fc-4c8c-94c2-880891b11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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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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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 
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5年 11月 13日 16:00前)即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上午 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栋 D座 3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栋 D座 3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71f9ceb-02d1-4c41-96a6-db2df9c05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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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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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
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29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人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 
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 
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政旦志远共为 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
未经审计)共计 4,967万元;为 25家新三板公司出具了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 513.32万元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 
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谦,200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
024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丽,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
024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 
远执业,2024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39万元(最终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业务约 
定书为准),其中财务审计报告费用109万元,内控审计报告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开展2025年度审计
机构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素和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经履行相
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政旦志远提供的
资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并对其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162d702-0af7-4f2a-a36b-d4081a5f1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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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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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 个月以内)保本型投 
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8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年 6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3,787,5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78,500.95元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071,499.05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6月 16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6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4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 2025年 9  截至 2025年 9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月 30日累计    月30日投资进                                                              
                           投入金额(2)    度(%)                                                                   
                                          (3)=(2)/(1)                                                              
    1、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                                                                                     
    19,929.83  17,529.83  13,091.58  74.68  未结项                                                                  
    2、AI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30.02 11,330.02 11,330.02 100.00 已结项                                       
    3、杭州格像 72.44%股权收购项目                                                                                  
    剩余对价支付                                                                                                    
    4、补充流动资金                                                                                                 
    -                                                                                                               
    5,847.30                                                                                                        
    2,400.00 2,400.00 100.00 已结项                                                                                 
    5,847.30 5,847.30 100.00 已结项                                                                                 
    注: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674.6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其中 3,674.6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 2,000.00万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两年。根据现阶段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个月以内)保本型产品。                                                              
    4、决策及实施方式                                                                                               
    (1)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 
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的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个月以内)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
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 个月以内)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 
体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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