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4 万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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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9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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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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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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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 │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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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6:10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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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28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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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28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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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30 │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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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30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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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30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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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9│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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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市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逐项表决提案:
上市方案的议案》 11(√)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及上市时间 √
2.03 发行方式 √
2.04 发行规模 √
2.05 定价方式 √
2.06 发行对象 √
2.07 发行原则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承销方式 √
2.10 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
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
与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有关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 H √
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00至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中议案6.00表决通过须以议案5.00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议案7.00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
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5年8月21日16:00前)即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ec049760-82dd-42bb-a055-34fdf4339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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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万兴科技(300624):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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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
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
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
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通过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
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
要求,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43b5643a-3156-4fec-9fa7-e215cdcac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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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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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
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
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
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
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80ac6178-aeed-4ccd-83e3-9a2c9b03e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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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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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0ead66a1-5001-4dce-94e5-71d872b58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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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6:10│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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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实施 2025 年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普通股
(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5,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42.72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37.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01,540.67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年 9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2,7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11月 4 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持有 162,400 股公司股份。
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58.99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57.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05,839.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万兴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89.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2,789.00 万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882.491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上限,且公司按照《202
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第十一章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特殊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式受让公司回购股份不超过45.2613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0.23%,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受
让标的股票 305,500 股已于 2025年 8 月 6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0.0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
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拟认
购份额较为分散,各参加对象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结合以上内容进行判断,现阶段本员工持股计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独立管理、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已存续
的及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在股东会审议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a421061d-aa95-4439-a985-8a3aad35f1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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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28│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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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人民币 89.85 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8.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05,839.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c348ba38-9b67-4a69-a5a5-d61552766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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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28│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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