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0 光库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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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6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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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2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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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36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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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36 │光库科技(3006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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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9:41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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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42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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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6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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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6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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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00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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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0 │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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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6│光库科技(30062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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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 XL Laser (HK) Limited 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1,59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544%)的股东XL Laser (HK)Limited(以下简称“XL Laser”)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9日-2025年10月8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321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XL Laser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XL Laser (HK) Limited 公司股东 11,597,885 4.65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XL Laser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9日-2025年10月8日)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股东XL Laser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XL Laser (HK) Limited 公司股东 800,000 0.3211%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XL Laser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
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XL Laser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做
出的各项承诺。
3、XL Laser不存在《深交所减持指引》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c2aaaa2d-f916-4e87-b0b9-1fd738f47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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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2│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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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30062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527f6dc-ed8e-4b45-9563-f1726a9c4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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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36│光库科技(300620):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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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3 日与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J
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 Ltd.)(以下简称“卖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700 万美元+交割时
标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Technology (Wuhan) Co.,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武汉捷普”)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
东。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本次收购的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审批、授权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备案及登记。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J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 Ltd.)
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16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91X5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600 号 221 室
法定代表人:RYAN MATTHEW SCHWARTZ
注册资本:55,770.0980 万美元
主营业务:在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等
主要股东:捷普(毛里求斯)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Jabil Inc.(NYSE: JBL)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Technology (Wuhan) Co.,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13589677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城园路武汉奥新科技有限公司 1 栋 1-3 层2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Gregory Bowling Hebard
注册资本:7,78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学组件制造及子系统解决方案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8 日
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标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至本次交易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0525 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及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4,166,109.47 240,935,158.08
营业利润 976,610.41 4,609,840.85
净利润 878,369.84 6,516,44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84,241.36 23,863,255.37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3,650,396.48 240,267,427.10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
让涉及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 116 号)为定价参考依据。评估
的基本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
1、评估范围: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2、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六、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双方就交易标的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
、业务发展前景等经过充分协商谈判,公司同时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对价是
基于商业谈判并结合价值评估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 1,700 万美元结合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
现金及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等指标调整后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各方
买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Advanced Fiber Resources (Zhuhai)Ltd.)
卖方: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Ltd.)
2、 购买价格:
买方就标的股权应支付的对价(“购买价款”)为等值于下列金额的人民币数额:(a)1700 万美元,(b)加上交割时标的公
司的净现金,(c)减去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
3、 支付条款
买方应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或被豁免后,于交割日内向卖方支付等于购买价款的金额。
4、 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或者买方以及卖方另行约定外,各方应自行支付与本协议的编制、签署和履行及本次交易有关的税款和费用
。
5、 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6、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7、 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争论、分歧或权利主张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首次提交仲裁通知时该
院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北京市,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8、 其他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直接导致本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本公司
的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本公司丧失独立性,本公司将继续在人员、财产、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关联方。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完整的光有源、无源器件制造和光器件封装能力,具备优质的客户资源及供应链优势,与公司在光模块领域有很强
的产品互补和战略协同性。通过本次收购,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客户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实现优势互补和战
略协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交易风险
因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权的交割、过户等事项是否能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汇率风险
本次收购项目以美元计价,若人民币汇率在交易期间发生波动,可能导致按人民币结算的收购成本增加。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
理,实时跟踪汇率波动情况,高效推进审批流程及付款结算,按时完成交割,控制汇率风险。
(3)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风险
武汉捷普的出口业务有可能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战带来的风险。公司在意大利、泰国等地设立了海外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全
球化产能布局有助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风险。未来公司会密切关注和研判关税政策的走向,通过全球产能布局、提高经营效率
等方式将关税风险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管理及业务整合的风险
交易标的与公司有充分的业务协同基础,技术上有相通之处,但由于战略、企业文化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交易完成后可
能出现管理及业务整合不力的情形,影响武汉捷普的竞争力。公司将组织专门团队与武汉捷普管理和业务团队进行对接,积极推动管
理整合,降低运营风险,为武汉捷普的后续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发展及经营
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525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 11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4ffb0a64-f9c3-4a7e-a31c-3947e8b66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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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36│光库科技(3006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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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已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
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就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1,700 万美元+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审批、授权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88cf3b3-93c2-4c25-994f-1a0788619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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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9:41│光库科技(300620):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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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Infinimax Assets Limited、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及XL Laser(HK)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告主要内容为:持有公司股份 39,729,
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440%)的 5%以上股东Infinimax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Infinimax”)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020%);持有公
司股份 20,456,4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2095%)的 5%以上股东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Pro-Tech”)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
010%);持有公司股份 11,59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544%)的股东 XL Laser (HK) Limited(以下简称“XLLaser”)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0
7%)。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Infinimax、Pro-Tech 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XLLaser 未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Infinimax 集中竞价 2025/4/1-2025/5/27 40.53 1,500,000 0.60%
Pro-Tech 集中竞价 2025/4/1-2025/5/27 39.96 750,000 0.30%
XL Laser / / / / /
注:1. 股东XL Laser未实施减持;2. 股东Infinimax、Pro-Tech及XL Laser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Infinimax 合计持有股份 39,729,360 15.9440% 38,229,360 15.34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729,360 15.9440% 38,229,360 15.34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Pro-Tech 合计持有股份 20,456,485 8.2095% 19,706,485 7.90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56,485 8.2095% 19,706,485 7.90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XL Laser 合计持有股份 11,597,885 4.6544% 11,597,885 4.65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97,885 4.6544% 11,597,885 4.6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股东XL Laser未实施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先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股东Infinimax、Pro-Tech减持已完成,且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股东XL
Laser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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