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616(尚品宅配)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616 尚品宅配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独立董事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 ├─────────┼──────────────────────────────────────────────┤ │2025-10-28 16:09 │尚品宅配(30061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尚品宅配(30061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507befa-f2e6-4531-8ac1-1cf9bf158ccc.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d30300c-3d02-4ddd-812a-3c152957fe7f.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9171e9c-cfc7-41a6-9e53-f18ae10602c0.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独立董事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2fdbda5-d87b-4c72-8e5a-679efe3f5298.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90e273e-3af1-455f-8a8a-5ddebd48f817.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 责,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赋予的职权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公司认为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 身份作出。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并做好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 沟通工作; (九)《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制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公 司股票上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没有充分理由,不得随意解聘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可以终止对其聘任: (一)出现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和疏漏,给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给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出现前款情形的,相关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 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 以及其他代办理事项。第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 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的时限、方式和要求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将会议文件送达与会者。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事先作好沟通工作,协调核实相关数据,确保文件质量。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与中介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在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到依法执行,一旦发生违 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8e0c7bb-c8c1-4a3e-b6f1-3fc2957aa109.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237b965-b96d-4545-876f-8cb9e83173c5.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需要董事会决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不定期方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微信或 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一条 主任委员为委员会召集人,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 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 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换其委员职务。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如采用通讯 表决方式,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其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 年。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此修 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5cf34ab-3f33-48f6-94cd-b6b16afbef45.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 尚品宅配(300616):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0ef0d0b-4b77-4f8f-a26b-3fba8cbf5d79.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 未公开信息的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本公司内部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 指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也是信息披露的责任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监管工作及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 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布前,上述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 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 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 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并将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纳入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予以登记备案。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公 司应当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做出承诺,要求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第十一条 对于无法律 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第十二条 公司应报送的公司尚未公开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公司相关部门 及人员在报送信息时应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岗位、首次获悉信息的时间 ,并及时将前述信息报公司证券部备案。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 》,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证券部,待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董事会秘书认为拟报送信息属特 别重大信息,还需经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的,待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 负责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外报送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及《保密提示函》等交由公司证券部保留存档, 保管期限为 10 年。 第三章 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督促外部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披露或者泄露时,应 该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 第十六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若外部单位或者个人违规 使用其所知悉的本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外部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及时 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da52288-3fbc-4b2d-997d-4407aca9d1fd.PDF ─────────┬──────────────────────────────────────────────── 2025-10-28 16:09│尚品宅配(3006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