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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5(欣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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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5 欣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7:12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20 17:12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4-28 19:40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3 18:57 │欣天科技(3006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56 │欣天科技(30061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54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2 19:06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2 19:06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2 19:06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4-17 16:40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5-20 17:12│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4,790,1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5%)的持股 5%以上股东刘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 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8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天科技”)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辉 24,790,188 12.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11 日至 2026 年 9月 10 日 6、减持数量及比例: 合计减持不超过 5,789,6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刘辉先生的 相关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欣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 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欣天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欣天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欣天 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欣天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此外,本人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 2、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自本人所持欣天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欣天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欣天科技 股份总额的 40%。 本人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持股锁定期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欣天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所得归欣天科技所有 。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欣天科技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公告,本人将对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欣天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作出说明,本人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减持公告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欣天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 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欣天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中予以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 归欣天科技所有。本人关于前述减持价格的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上述承诺事项刘辉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刘辉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刘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98f9453-401b-4f21-85c0-15df0d7a41bf.PDF ─────────┬──────────────────────────────────────────────── 2026-05-20 17:12│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 2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 24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本 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37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93,229,200股变更为 192,989,200股。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3年 7月 5日至 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3年 7月 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4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向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事项,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9、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3,600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0、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1、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2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2%,涉及激励对象 2名。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 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93,22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661,46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5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8.37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2,008,8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全部完 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93,229,200 股变更为 192,989,200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141,937 20.77% -240,000 39,901,937 20.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087,263 79.23% 0 153,087,263 79.32% 三、股份总数 193,229,200 100% -240,000 192,989,200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 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50666fa-8204-42a9-85d6-e8b5823855ab.PDF ─────────┬──────────────────────────────────────────────── 2026-04-28 19:40│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情况 1、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3,22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661,4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 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93,22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 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 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87 石伟平 2 00*****593 刘 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01房 咨询联系人:吴志华 咨询电话:0755-8636303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031ed2-a04a-4f4d-ab7b-7f8a532d019a.PDF ─────────┬──────────────────────────────────────────────── 2026-04-23 18:57│欣天科技(3006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欣天科技(3006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7a326b-263b-4523-ba80-5246634846a5.PDF ─────────┬──────────────────────────────────────────────── 2026-04-23 18:56│欣天科技(30061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下午 14:00 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be8886-5b60-49ec-8165-91cedf18e54d.PDF ─────────┬──────────────────────────────────────────────── 2026-04-23 18:54│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f65aea-1b14-471c-b1d1-e6d7333ac4e6.PDF ─────────┬──────────────────────────────────────────────── 2026-04-22 19:06│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da047db-8948-4856-a87c-be4b35209add.PDF ─────────┬──────────────────────────────────────────────── 2026-04-22 19:06│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欣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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