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4 百川畅银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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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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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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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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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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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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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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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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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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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2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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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0 │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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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百川畅银(300614):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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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
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 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公积金来源于母公司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为未来进行利润分配奠定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0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555,468,210.25元,未分配
利润补亏至 0.00元。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
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52d647e-c697-497e-8e44-66c5d9e1d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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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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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董事 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1名,通讯出席董事 4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功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
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两项合计170,056,7
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d696448-49cc-4ca4-8f64-7b91dca4f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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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百川畅银(300614):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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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14:3
0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026年 5月 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持有公司股份 45,339,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6%)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百川畅银 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百川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提案人身份、增加的提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控股
股东上海百川提出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股东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式等均保持
不变,现将补充后的 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00及 5.00已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议案 4.00、5.00及6.00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及2026年 5月 20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6年 5月 26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郑
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7、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传真:0371-65521780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关于提请增加百川畅银 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1747681-c454-48fb-8b82-5777b739b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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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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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24da6bb-745a-4bae-b658-fa4df187e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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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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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9ab67fe-6b67-47c1-902a-788d08ee1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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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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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
)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海百川
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可提前还款。上海百
川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上海百川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功海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事项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虽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属于公司
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 217-225号 3层 3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989005259
注册资本:人民币 6,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功海
成立日期:2007年 2月 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市政工程投资,市政规划设计,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公
路工程,铁路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功海、李娜分别持有 93.5484%和 6.4516%的股权,双方为夫妻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陈功海及李娜。
关联关系:上海百川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功海先生担任上海百川执行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9月/2025年 9月 30日 2024年度/2024年 12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6,904.35 227,722.41
资产净额 102,482.11 114,034.85
营业收入 32,604.13 48,764.86
净利润 -10,384.71 -32,512.60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上海百川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业务。目前上海百川主要业务为投资并
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业务涉及环保能源、医疗康复、人工智能等多个行业。最近三年企业整体经营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百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海百川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海百川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可提前还
款。上海百川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无需
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
供无息借款,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运
营。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陈功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上海百川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海百川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
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可提前还款。上海百川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此,董事会同意本
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此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及李娜女士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向上海百川已发生借款金额 2,2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除前述关联交易、向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及李娜女士未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14de36-9707-44f7-9977-7e6c89d45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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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百川畅银(30061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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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河南百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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