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1 美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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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6 │美力科技(300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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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5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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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5 │美力科技(30061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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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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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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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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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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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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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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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美力科技(300611):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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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6│美力科技(300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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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12 月 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并于 2025年 12月 15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与完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
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5年 12月)。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和制定。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第 1-10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 1-2 项子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
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章碧鸿、章竹军、章简、王博、马可一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章碧鸿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章竹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章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提名王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提名马可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志明、孙金云、梁永忠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郭志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孙金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梁永忠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月 3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a3df9015-34a4-47f7-ac72-710d0ba38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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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5│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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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22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本次拟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经营规划,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 150,000万元的基础上,拟增加 150,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4月 21日。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
银行、授信金额及授信期限等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
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7da1f88-9276-4927-a42c-31d23ff3e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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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5│美力科技(30061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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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30061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a9dd309-99c0-44c9-8db3-632711300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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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美力科技(300611):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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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
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
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控股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
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相应授权,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所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必须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
第六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过程中树立严肃的“风险中性”意识,注重科学决策,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防止被诱惑和误导
。
第七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所有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金融衍生品,公司应严格按照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 金融衍生品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应当与业务背景和资金流相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
第十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 审批授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各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0 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审批。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时,由公司董事长审
批。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0 万元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已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披露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三)构成关联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对上述事项的投资范
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
2 个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
(一)财务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
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二)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内部操作
执行情况等。内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
第十三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内容应包括衍生品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等。
(二)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审议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评估风险,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三)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对各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的询价和比价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
,并拟定交易安排(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内容),按照本制度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与已选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确
认。
(四)金融机构根据公司提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申请书,确定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五)财务部应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向公司提交交易清单,并在每笔人民币交割到期前及时通知和提示交割事宜。
(六)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特殊情况若需通过掉期交易提前交割、展期
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等,应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财务部应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和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并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八)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
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已经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第五章 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
第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
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
第十七条 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
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第十八条 当标的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董事长,董事长
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第十九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
时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应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
定应及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内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按照国家
现行会计政策执行。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开展衍生品交易,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将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条款如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a37ea98-26ad-47a3-8b07-8785e2254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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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美力科技(300611):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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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
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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