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0 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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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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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1:42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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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42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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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1:42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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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25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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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1:42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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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1:40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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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26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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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25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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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30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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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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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
)。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6 月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 178,100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6,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9518%。最高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31,58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
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
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
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其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其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后
质 制性股票数
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 47,383,852 22.04% 47,383,852 22.25%
限售条
件流通
股
二、无 167,624,128 77.96% -2,046,500 165,577,628 77.75%
限售条
件流通
股
总股本 215,007,980 100% -2,046,500 212,961,480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已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9c0ed79-a64b-4250-a0b6-a85fffa82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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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1:42│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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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9fd495e7-480f-4e0c-9b8a-dac4051e3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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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42│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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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化”)于近期获得
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2005929,
发证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淮安晨化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淮安晨化自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即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淮安晨化 2025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42eed3d-f564-489a-a33b-781860a59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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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1:42│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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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b4918180-50ed-4cfa-af5f-87f25e8e6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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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25│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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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4fdeaa57-e228-4104-8be6-0e607e22bf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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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1:42│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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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化”)因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将淮安晨化
法定代表人由“史永兵”变更为“邵春明”,淮安晨化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淮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3211576747
2、名称: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邵春明
5、注册资本:36000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04 日
7、住所:淮安工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0243b58f-8f51-44ca-9244-371ca0b19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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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1:4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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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843b7686-228f-41fd-9df5-b054e56ea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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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26│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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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
)。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6 月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6,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518%。最高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31,5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d58b1bdd-0987-4cfe-8ae9-8bd79314c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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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25│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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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a09b5415-f8cc-41df-81ac-5bb731abf3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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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3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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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1f032a76-3b12-4957-a85b-456f9e51d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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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31│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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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
)。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6 月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6,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518%。最高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31,5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1b35c703-3f27-406a-b193-f2db06f73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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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1:37│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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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3e8818ae-bc7d-4290-b22b-21a7cb10d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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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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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75f4e059-44ef-43ab-b155-3e57db74e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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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25│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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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034ce66c-4e36-4725-baaa-aab3c5c67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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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31│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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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afc7002a-697e-4685-b8c3-741bb6c2a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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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3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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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619add2e-e64a-4dbe-9fc1-5d79d6537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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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37│晨化股份(300610):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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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 2025 年 11 月 30 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
款项金额共计 803,261.82 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
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
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核销坏账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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