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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9(汇纳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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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9 汇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4 18:44 │汇纳科技(3006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4 18:44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08 20:31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6-27 18:51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8:49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16 16:22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17:14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7:14 │汇纳科技(300609):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8:16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5-12 19:48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7-14 18:44│汇纳科技(3006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 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 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段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9:15 至 202 5 年 7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并发布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855,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6931%。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0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4,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16% 。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审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审 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审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时,所涉及的关联方江泽星先生需回避表决;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他未现场出席的 参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表决结果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1e5ccf72-63ee-4708-a744-d1f0835bdfa9.PDF ─────────┬──────────────────────────────────────────────── 2025-07-14 18:44│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6efdd79f-7543-4ea5-91b5-a6478a7e9262.PDF ─────────┬──────────────────────────────────────────────── 2025-07-08 20:31│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董事孙卫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孙卫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8,394 股(即不超过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孙卫民先生出具的《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孙卫民 233,574 0.1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1 根据 2025 年 7 月 7 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 202 5 年 7 月 7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0,114,387 股。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满足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孙卫民先生本次预计减持不超过 58,394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 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孙卫民先生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 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事项与孙卫民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8、孙卫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孙卫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孙卫民先生在对应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孙卫民先生出具的《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6eb72fbb-ce2b-4048-a2a9-c736405f968f.PDF ─────────┬──────────────────────────────────────────────── 2025-06-27 18:51│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及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13a3b46d-80f8-4fb5-8d0d-d35f078e9196.PDF ─────────┬──────────────────────────────────────────────── 2025-06-27 18:49│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周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7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 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 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需逐项表决)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 √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 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议案 2 包含 10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5、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1 至议案 12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方江泽星先生需对议案 1至议案 12回避表决,上述关联方均不 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 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放弃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5 年 7 月 11 日(周五)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1 日 9:30-11:30,14:3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文熠 联系电话:021-60220636 传真:021-50893730 联系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 邮编: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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