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8 思特奇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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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6 │思特奇(300608):2020年思特奇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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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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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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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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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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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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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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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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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 │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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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6 │思特奇(3006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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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6│思特奇(300608):2020年思特奇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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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0年思特奇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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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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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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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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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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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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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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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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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权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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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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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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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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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
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飞舟先生,同意控股股东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云信”)提名刘学杰先生、李锡亮先生、夏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同意提名何小燕女士、张权利先生,同意接受华创云信推荐并提名赵德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二、其他任职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
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张权利先生、赵德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德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
事、3 名独立董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cafdfda-f3d9-4ac0-afa1-36cd487f8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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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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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小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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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7│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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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德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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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6│思特奇(3006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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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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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4│思特奇(30060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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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为等额选举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4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1.01 选举吴飞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刘学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选举李锡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4 选举夏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 3
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1 选举何小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选举张权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选举赵德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 √
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2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议案 1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议案 2 应选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每项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2 中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3-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9:30-12:00,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参加股东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5 年 6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邮政编码:100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至会场。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a05d14d-dadb-4cf7-b535-c2160c114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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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44│思特奇(3006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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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
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推荐,并报请董事会批准。第六条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
委员资格。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等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
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按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选新的委员。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审计工作
组,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和组织筹备委员会会议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一) 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以及相关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三) 在董事会审议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形成会议意见;
(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五)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六)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合同和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七) 召集股东会;
(八)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必要时,审计委员会可以聘
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其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审议评价如下事项:
(一)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
(三) 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否全面、客观、真实;
(四)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相关执行部门是否实际执行;
(五) 审计委员会认为影响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一) 公司拟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要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时;
(二) 公司拟调整、完善、修订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须审计委员会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时;
(三) 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
(四)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会
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委员签字。第十六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
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和三日由会议召集人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
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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