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6 利安隆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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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00 │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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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00 │利安隆(30059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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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7:54 │利安隆(300596):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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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0 │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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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0 │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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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 │利安隆(30059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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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42 │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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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 │利安隆(300596):关于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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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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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 │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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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00│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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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1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 2023 年 6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05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9,619,667 股的 1.76%,成交金额为 160,083,870.7
9 元,成交均价为 39.50 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即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
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5)。
5.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
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
延长至 2026 年 1月 18 日。
6.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月 18 日届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
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75),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 1月 18 日
,同时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
2 月19 日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44 元(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394,014.25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2024 年 7月 2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4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394,014.25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3.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499,375.79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4,05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受让方与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持股期间与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公司在实施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
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b950087a-d68b-4030-bc3b-4938186f5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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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00│利安隆(30059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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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
2025 年 12 月 5日与何火雷、林士国、郑红朝、张军华签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
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7,8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
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由 70%增至 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与刘景锋、王岩松、许世波、胡庆签署了《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赤峰”)31.2644%股权,收购对价为6,878.1460 万元。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赤峰股权比例由 53.7356%增至 85.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前述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科润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收到由常山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693866586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68.75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杰
(6)成立日期:2009 年 9月 11 日
(7)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生态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 100%股权。2.利安隆赤峰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尚在办理当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利安隆科润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b38a5d8d-55bb-4205-9f99-b184851ac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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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7:54│利安隆(300596):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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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a702a5ef-ccd2-4b03-bedf-04266aa9b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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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0│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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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a48a46dd-d53c-469c-a0a5-acc0b5911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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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0│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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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7738d6d6-583c-4df2-bea4-5daace38d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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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利安隆(30059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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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432561e9-4b96-4fa2-b3da-690178bfe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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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42│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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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99e34bd-2e49-4ca5-a4d6-a5521d27b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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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利安隆(300596):关于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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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
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
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12 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交易商协会同
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
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
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b42388d-ef92-4f70-b89a-146874f9e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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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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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14926ad-1403-4b95-8f51-02946638b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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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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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8608965-a983-4ffa-ac4d-5103be48b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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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利安隆(3005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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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b0ce359-71d2-4f00-99a7-df3dabfca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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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5│利安隆(30059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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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e9c3a453-80d1-4a20-9387-e4a0a8cc3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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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4│利安隆(30059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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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持股证明,③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①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
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③委托人身份证,④持股证明,⑤股东参会登记表(见
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持股凭证,④正楷填
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④持股凭证,⑤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座(智慧
山西塔)4层利安隆证券部邮编:300384
电话:022-83718775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参会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2-83718775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座(智慧山西塔)4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佳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fc3c089d-23a1-47cb-b029-d0fb411ad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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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1│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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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499a10b-ce11-451c-bc88-fa78f2a88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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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38│利安隆(300596):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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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18 日、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创聚
”)、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及全资二级子公司 RIANLON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宜兴创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奥瑞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
不超过 10,000万元,马来西亚公司可使用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或“贵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
简称“担保书”)。担保书约定,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向宜兴创聚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借款或其他债
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9,800 万元。公司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9,8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
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
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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