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1 万里马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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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8 │万里马(30059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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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5:48 │万里马(30059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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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8:38 │万里马(300591):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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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0 │万里马(30059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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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 │万里马(30059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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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万里马(300591):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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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万里马(30059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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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万里马(30059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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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万里马(300591):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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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万里马(30059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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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8│万里马(30059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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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00 ~ -13,200 -17,58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900 ~ -12,600 -14,029.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主要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直播电商业务和防弹防护装备产品业务板块同比实现增长,但受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市场需求疲软影响
,公司主营皮具业务继续承压,同时公司团购重点客户订单减少,产能利用不足,导致整体营业收入未达预期,固定费用较高,毛利
率水平较低,导致公司 2025年度经营业绩亏损。2.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初步估计,2025年度拟计提存货
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计约 2,500万元至 3,000万元。
3.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公司预计未来几年的盈利无法完全覆盖前期可弥
补亏损。公司预计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约 2,200万元,导致 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对应的金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056ba85d-d591-44b4-a5dc-f5045f6792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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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5:48│万里马(30059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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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月 27日、2025年 9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广州超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琦科技”)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
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担保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超琦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2. 保证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公司为超琦科技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为9,343.91万元(其中日元按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后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9.77%。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34
3.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7.03%。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
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f6304ce-f1b5-405f-97c1-594907144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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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8:38│万里马(300591):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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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1c84d032-ab9f-432c-91c3-38c64b663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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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0│万里马(30059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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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
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
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3f94598-5cbf-4453-bf39-414c79bfb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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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万里马(30059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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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超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琦科技”或“保证
人”)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超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ao Q(i HongKong)International TradeCo.,Limited,
以下简称“超琦国际”或“债务人”)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超琦科技于 2025年 10月 27日向富盈邦信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盈邦信”或“债权人”)出具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函》,为超琦国际与富盈邦信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及融资业务合同
(有追索权)》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3亿日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超琦科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超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ao Q(i HongKong)International Trade Co.,Limited
2. 成立日期:2019年 2月 13日
3.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 3号万迪广场 19H室
4. 法定股本:500万港币
5. 主营业务: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跨境电商业务;市场行销策划服务等
6.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法定股本(万港元) 股权比例
1 广州超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 100%
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11.58 4,913.27
负债总额 1,806.28 4,207.5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799.37 4,203.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605.29 705.71
项 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81.44 6,662.13
利润总额 142.10 103.33
净利润 130.54 100.41
8. 超琦国际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超琦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广州超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债权人:富盈邦信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京东科技,与 JD Health(HK) Limited同属于京东集团)
3. 债务人/被担保人:超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主债权发生期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 3亿日元;2025年 10月 27日至 2028年 10月
26日。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融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到期(包括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每笔借款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超琦国际的日常运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超琦国际是超琦科技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持有超琦科技 51%的股权,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该项担
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为9,393.77万元(其中日元按 2025年 10月 28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后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9.93%;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
币为 4,39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00%。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应收账款转让及融资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2. 《最高额保证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49a6f20-d303-4ede-a0ee-c5d957b5af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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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万里马(300591):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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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5cf30873-8a9d-46bf-9b29-ee30dd9c67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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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万里马(30059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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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0日通过电话及书面送达方
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大洲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10月 23日
,向 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01.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ea357769-f916-42d8-a879-4048e615a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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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万里马(30059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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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
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
25年10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名激励对象 101.40万份股票期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5eabf39-eea7-4d81-92da-34c7b7798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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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万里马(300591):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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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法律意见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其含义如下:
万里马、公司 指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
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
权利
本次授予 指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预留股票期权的对象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授予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日期
本所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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