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8 熙菱信息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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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 │熙菱信息(300588):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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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 │熙菱信息(30058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熙菱信息收购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
│ │司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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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 │熙菱信息(3005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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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 │熙菱信息(300588):熙菱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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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 │熙菱信息(300588):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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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 │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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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 │熙菱信息(30058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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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熙菱信息(30058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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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6 │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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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00 │熙菱信息(30058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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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熙菱信息(300588):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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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7%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大数据业务领域布局,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新沂数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伟、扬州市富海引江新经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六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渤海创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分别签订《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3,065 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资采”或
“标的公司”)合计 67%股权,出让方吴伟对本次交易总价承担业绩对赌责任。
2025年 1月,公司实现对北京资采的控制。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吴伟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有关条款规定,出让方吴伟承诺标的公司 2024年度、2025 年度
、2026年度和 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 万
元、2,100 万元、2,800 万元及 3,000 万元。承诺期内,公司每年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额进行考核,并在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
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依据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
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
(一)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出让方吴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在承诺期内当期末累计未能实现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孰低为准),则吴伟应在该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
熙菱信息予以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
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时,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熙菱信息有权要求吴伟对当期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予以全额补偿,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总计不超过熙菱信息本次交
易中支付的交易总价13,065 万元。
(二)超额业绩奖励方案
如北京资采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高于 9,600万元且在承
诺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值不低于 8,160 万元,则在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 60日内,由熙菱信
息或熙菱信息通过北京资产以累计超额完成部分的 30%,通过现金形式向出让方吴伟及其认可的管理层实施奖励,具体分配由公司和
吴伟共同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北京资采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9,600万元)*30%
如前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超过本次交易中公司支付的交易总价的 20%,则以中公司支付的交易总价的 20%为限向吴伟及其认可的
管理层实施奖励。
二、2024 年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资采 2024年度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1,803.33万元,超过承诺
数 103.33万元。
根据审计数据判断,北京资采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完成 2024年度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842a062-891c-4a29-b03e-a48b649c6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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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熙菱信息(30058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熙菱信息收购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
│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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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熙菱信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熙菱信息《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熙菱信息《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熙菱信息《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熙菱信息用于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的有关规定,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编制了《关于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
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熙菱信息于 2024 年 10 月与丰县数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新沂数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伟、扬州市富海引江新经济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六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渤海创富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及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分别签订《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约定熙菱信息以人民币 13,065 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资采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资采”)合计 67%股权。吴伟对本次交易总价承担业
绩对赌责任。
2025 年 1 月,熙菱信息实现对北京资采的控制。
二、 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一) 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熙菱信息与吴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吴伟承诺北京资采 2024 年
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1,700.00 万元、2,100.00 万元、2,800.00
万元及 3,000.00 万元。
(二) 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熙菱信息与吴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在承诺期内当期末累计未
能实现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孰低为准),则吴伟应在该年度熙菱信息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10 个工
作日内,向熙菱信息予以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第 1 页
金额不冲回。
熙菱信息有权要求吴伟对当期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予以全额补偿,应当以现金方式进
行补偿,补偿金额总计不超过熙菱信息本次交易中支付的交易总价 13,065 万元。
(三) 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熙菱信息与吴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北京资采在承诺期内累计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高于
9,600 万元且在承诺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值不低于 8,160 万元,则在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
日后 60 日内,由熙菱信息或熙菱信息通过
北京资采以累计超额完成部分的 30%,通过现金形式向吴伟及其认可的管理层实施
奖励,具体分配由熙菱信息和吴伟共同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北京资采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9,600 万元)*30%
如前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超过本次交易中熙菱信息支付的交易总价的 20%,则以熙
菱信息支付的交易总价的 20%为限向吴伟及其认可的管理层实施奖励。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承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是否实
期间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差异金额 现业绩
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承诺
2024 年度 1,700.00 万元 1,803.33 万元 103.33 万元 是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第 2 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501f7fe-aeac-40ae-94d9-2587bb74c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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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熙菱信息(3005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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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b183e84c-4257-4098-9616-89a59ebcf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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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熙菱信息(300588):熙菱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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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熙菱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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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熙菱信息(300588):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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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
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 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
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7f1a8248-f9e2-4a41-b9dd-e295899c33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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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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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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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熙菱信息(30058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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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eb830247-d6f3-45e4-a5ee-3695b8a80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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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熙菱信息(30058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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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130b458-4bb2-424d-a1e9-5eea25ca9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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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6│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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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1113b0b-b458-41ce-9768-5db1d1b358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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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00│熙菱信息(30058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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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
”或“公司”)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熙菱信息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
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产生的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
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193,481,0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00 元,扣除本次发行
费用人民币12,223,191.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776,805.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 44564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2.01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对超出前次董事会审议的投资期限的现金管理情形进行了追认。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追认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3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四)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五) 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 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
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905ca46f-c37d-427a-ae78-26771db19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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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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