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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8(熙菱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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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88 熙菱信息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0 20:20 │熙菱信息(300588):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2-10 20:20 │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20:19 │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 ─────────┬──────────────────────────────────────────────── 2025-12-10 20:20│熙菱信息(300588):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熙菱信息(300588):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a09e7e0-061a-472f-8673-41472685e20b.PDF ─────────┬──────────────────────────────────────────────── 2025-12-10 20:20│熙菱信息(30058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3000号 7号楼 3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 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 会议主持人:万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仍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 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1df7048-4b44-40c3-921f-d33ef7b6ad0c.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疆熙 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财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各子 公司的负责人;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责人、 直接经办人员; (四) 涉及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年 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第六条 公司年报信息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责任与过错相适应; (三) 处罚与教育改正相结合; (四)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 因其他个人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处理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 对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后立即报送证券部,由证券部按 照公司法定流程审核后组织公告。 (二) 对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由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报告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并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应当上报董事会,按董事会决定执行责任追究。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一)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重大差错确系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 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员,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工作的; (三) 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 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四条 对公司董事以外的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 内部通报批评; (三) 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 经济处罚; (五) 解除劳动合同; (六)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 公司董事因失职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时,董事会可视事件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上述责任追究措施并决定是否提请股东会免除 其职务。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时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具体确 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ae3dc4c-f41d-4256-a076-0f13b2d71cb3.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77750d6-92f9-4b2d-ab4c-c2960adabbde.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a8e928eb-d57a-4cf6-82e9-fbac829ca7f6.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f23f6c0-c132-47f9-80a6-01022d88c462.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f9586919-7cf1-4ce4-ae7e-1432a6cf4320.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1acabc5-452c-4ab6-a764-c23d21c3ee46.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bf1f2f7-282f-4d57-ab4e-24b04de5de17.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69c8c4be-1408-437c-ba0a-891affed7419.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新疆熙菱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计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 合法拥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总数。 第四条 股东会投票选举董事前,大会主持人应宣读累积投票制的说明,并就股东对累积投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该说明可以 采用如下举例的方法,介绍累积投票的投票方式:“本次选举 N 名董事,如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万股,则该股东共享有 1 0×N 票的表决权。该股东可以将 10×N 票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10×N 票分散投给数个候选人。” 第五条 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候选人中的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累积投票权数不得 超过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投票权总数。 第六条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 数目; (二)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小于或等于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数目,则该选票有效; (三)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数目,则按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1、 若该股东的投票权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则按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计算; 2、 若该股东将投票权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则监票人员应当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一位候选人的投票权 数额,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大于其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若经监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仍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 选票作废,视为该股东弃权; (四) 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根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 举的董事人数为限,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但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五) 如果根据本条(四)之规定,出现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相同,且按得票多少排序可能造成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拟选聘 的董事人数情况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 上述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均相同时,应重新进行选举; 2、 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董事得票相同时,排名在其之前的其他候选董事当选,同时将得票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董事按照 本条办法再重新进行选举,拟选举人数为本次股东会拟选人数与前轮选举当选人数之差额,候选人为得票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董事; (六) 若因董事候选人得票未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的半数而致当选董事的人数不足应选董事人数,则符合得票数的董事候 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会重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如经过股东会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 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并且董事会应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再次召集股东会并重新推选 缺额董事候选人;前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当选董事仍然有效,但其任期应推迟到新当选董事人数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方可 开始就任。 第七条公司应当履行下列有关累积投票制度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所采用的投票制度; (二)当选董事得票的绝对数; (三)董事会或独立董事认为应当告知全体股东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与方式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为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配套性规定,如有抵触,以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需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4881119-263a-406a-991d-dc3ba47dfa9b.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735d5f0-8c3a-49ed-afb9-969354b757f6.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熙菱信息(30058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087faa47-ef83-45b5-b447-1e1c0dd4565c.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体现激励和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八条 公司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准。 第九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相应报酬及非独立董事津贴。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二)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三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作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有权对薪酬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修订,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2e8b7859-7407-417d-b9b7-be7f2d5aa687.PDF ─────────┬──────────────────────────────────────────────── 2025-12-10 20:19│熙菱信息(300588):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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