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4 海辰药业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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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6 │海辰药业(300584):海辰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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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12 │海辰药业(30058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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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海辰药业(300584):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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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 │海辰药业(30058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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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 │海辰药业(300584):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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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18 │海辰药业(30058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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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54 │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4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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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52 │海辰药业(300584):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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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7 │海辰药业(30058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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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7 │海辰药业(30058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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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6│海辰药业(300584):海辰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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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
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8年 2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智臻 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截至 2018年 3月 26日从二级市场累计
买入公司股票2,56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1%,成交金额 109,684,743.98元,成交均价42.7551 元/股。公司分别于 2018年 4月
20 日、2019年 5月 7日实施了 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8 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数量和成本均价相应调整,
调整后所持股票数量为 3,848,130 股。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19 年 3月 26日届满。2019 年 12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
0年 12月 31 日止。2020年 12月 14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同时相应变更资金来源、管理模式等要素。2021年 12 月 14日,经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止。2022年 12月 15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2023年12月 14 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2024年 12月 17日,经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3,848,13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与披露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存续期一
致。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
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e0190d5-30ee-4dec-9f69-6152cc896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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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12│海辰药业(30058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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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 6月 5日、2025年 6月 6日及 2025年
6月 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的布局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庆汇辰”)与四川赛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动力”)、宜宾市戎固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曹熹宸
、严美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四川洛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洛辰”),该合资公司于 2025年 2月 11日成立
并完成工商登记,聚焦于包括固态电池在内的新能源电池相关粘合剂材料的开发、优化、及产业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号:2025-001、2025-005)。截至目前,四川洛辰正
在进行相关粘合剂产品的小试工艺开发,尚未向客户送样及形成订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6、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年度及一
季度报告,特别是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谨慎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3、2025年 6月 9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 81.92倍,动态市盈率较高。公司股票交易日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 6月 5日、2025年
6月 6日及 2025年 6月 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
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虽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与赛科动力设立合资公司,切入固态电池粘结剂业务领域,但相关业务暂未形成收入,对公
司整体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亦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bae633f-84ed-43ff-a6b3-4e4e04494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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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海辰药业(300584):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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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12,
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 月 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00 曹于平
2 01*****551 姜晓群
3 02*****905 柳晓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 月 29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邮编:210046)
咨询电话:025-83241873
咨询传真:025-85514865
咨询邮箱:ir@hicin.cn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254e5fe0-a568-43a9-9978-df3b3c3e5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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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海辰药业(30058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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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
股份51,035,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805,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3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30,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0人,代表
股份541,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10%。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2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06%;弃权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2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2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1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7%;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37%;反对 1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2%;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1,01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17,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83%;反对 1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2%;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20,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0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139%;反对 1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2%;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9%。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和李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24ac0167-e3a2-49cd-a9a4-b24bd1cea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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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海辰药业(300584):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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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be638f04-cc24-4899-a1c4-a3c35457e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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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18│海辰药业(30058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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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5 月 21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及
2025 年 5月 23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的布局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庆汇辰”)与四川赛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动力”)、宜宾市戎固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曹熹宸
、严美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四川洛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洛辰”),该合资公司于 2025年 2月 11日成立
并完成工商登记,聚焦于包括固态电池在内的新能源电池相关粘合剂材料的开发、优化、及产业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号:2025-001、2025-005)。截至目前,四川洛辰正
在进行相关粘合剂产品的小试工艺开发,尚未向客户送样及形成订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未发现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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