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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9(数字认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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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9 数字认证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1 00:00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0-22 16:39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2 16:37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10-22 16:36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7 18:43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0-17 18:43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取消监事会暨全体监事离任的公告 │ ├─────────┼──────────────────────────────────────────────┤ │2025-10-17 18:43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7 18:43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6 18:36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6 18:35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1-01 00:00│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大股东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70,835,8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24%)的大股东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0,835,896 26.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 拟减持原因:拨付 AI、数据处理、云原生微服务软件平台开发等技术创新投入及红藤、红顺系列产品研发投入等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减持不超过 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其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分别不超 过 270万股,占比分别不超过 1%。(若减持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 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5.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11月 24日至 2026 年 2月 20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 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股东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43bb9ac-012d-44b6-8a9f-693a471dbde1.PDF ─────────┬──────────────────────────────────────────────── 2025-10-22 16:39│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eb3c3d66-eb7f-46be-bfa0-15d7772e62fe.PDF ─────────┬──────────────────────────────────────────────── 2025-10-22 16:37│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 10 月 30 日(星期四)15:00—16:00 举行 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拟定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具体以当天实际参加会议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394c751c-7f29-4631-8a2a-eb1bd33f762f.PDF ─────────┬──────────────────────────────────────────────── 2025-10-22 16:36│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 0月 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a7ab7c3-9255-4282-8e8f-d9ff67c942b8.PDF ─────────┬──────────────────────────────────────────────── 2025-10-17 18:43│数字认证(300579):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 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沈兆刚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兆刚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415eccc-59a0-4ded-b212-1d3694b11653.PDF ─────────┬──────────────────────────────────────────────── 2025-10-17 18:43│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取消监事会暨全体监事离任的公告 ─────────┴──────────────────────────────────────────────── 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步更名 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监事王赫威先生、匡明志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3年 9月 28日至 2026年 9月 27日。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监事自当日 起自动解除职务。吴舜皋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赫威先生、匡明志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舜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5,7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王赫威先生、匡明志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 份。以上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吴舜皋先生、王赫威先生、匡明志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56c85be-97b0-4a7b-b702-5ceccb0153ea.PDF ─────────┬──────────────────────────────────────────────── 2025-10-17 18:43│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25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9: 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4人,代表股份 151,927,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6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51,003,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9人,代表股份 924,1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人,代表股份 924,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人,代表股份 924,10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1,823,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92,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11,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股东”)表决结 果:同意 82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57%;反对 9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3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1,786,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5%;反对 128,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 11,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8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80%;反对 128,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50%;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1,78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7%;反对 127,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 13,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82,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690%;反对 127,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68%;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闫凌燕律师、刘恋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82ff6d9d-cddb-445a-806e-8a8bae4f25e3.PDF ─────────┬──────────────────────────────────────────────── 2025-10-17 18:43│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4 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号左岸工社 15 层 1501 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7日下午 14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号左岸工社 15层 1501号北京数字认 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7日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年 10月 1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4 人,代表股份 151,927,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 6.2694%。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151,003,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55.927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9人,代表股份 924,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3423%。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1,823,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92,32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2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57%;反 对 9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6%。 2.《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1,786,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5%;反对 128,7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3,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80%; 反对 128,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50%;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 3.《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1,78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7%;反对 127,7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2,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690%; 反对 127,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68%;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2%。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经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及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eacb0ef1-7c3f-4aec-b3b6-6c0446e650e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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