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5 中旗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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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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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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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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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7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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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7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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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6 │中旗股份(3005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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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5 │中旗股份(300575):中旗股份2025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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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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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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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2 │中旗股份(300575):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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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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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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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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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度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cad90d7-e124-4013-b954-137b6430b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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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7:56│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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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6,950股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76,992,400股减少至 476,585,4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476,992,400元变更为人
民币 476,585,450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依法实施本次注销回购
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19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 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3、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04f3fdc-5221-4e48-913e-9a11827f3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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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7│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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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000fb96-c52a-428a-b249-5522cc921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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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7│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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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b87e252-3e03-4b72-bb86-c4b52bc9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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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6│中旗股份(3005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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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
园路 6号 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耀军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完善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体系、提升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公允性,公司拟结合实际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第五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一、本计划的有效期与三、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及“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中“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相关内容。
同时,公司将对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按照修订后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
的修订说明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296a570-4620-49ba-abd5-0c4669e36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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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5│中旗股份(300575):中旗股份2025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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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中旗股份2025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ce74a3c-39a8-487f-af5d-3bfc42961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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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中旗股份(30057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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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
2026年 5月 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吴耀军先生于 2026年 5 月 7 日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关于提请 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5,915,312股,占总股本的 28.49%。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
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江苏软件园 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1 日与
2026 年 5月 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 7、议案 10和议案 12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6年 5月 18日 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 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 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3、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48662de-5ce0-4a93-ac77-69890169f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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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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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
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
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上市公司或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或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相关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二)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人事行政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长不低于 10%。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
长不低于 21%。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1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长不低于 33%。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238%。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21%。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
长不低于 1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33%。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
长不低于 23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46%。
2、以 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
长不低于 406%。
注:以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带来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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