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1 平治信息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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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6:12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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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0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陕西电信GPU算力建设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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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2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移动2025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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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52 │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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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50 │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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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42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电信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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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47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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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47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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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47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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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47 │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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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6:12│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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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
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能”)、杭州平治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两亚汇智(昆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算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
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兆能与杭州信智智算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智”)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
币 15,64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60个月。公司为杭州兆能在杭州信智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杭州信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杭州信智智算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庆、张晖
4、被担保的主债权:杭州信智依据其与杭州兆能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华融租赁(25)回字第 2502443100 号《融资租赁合同》而
享有的对杭州兆能的全部债权。
5、保证范围:华融租赁(25)回字第 2502443100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
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期间至华融租赁(25)回字第 2502443100 号《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出质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杭州信智智算租赁有限公司
3、质押担保范围:《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编号为华融租赁
(25)回字第 2502443100 号《融资租赁合同》及拟签订的华融租赁(25)回字第 2502463100 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租息、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权利所产生的评估、提存、保全、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4、质押标的:协议编号为 SNSGS2500286EGN00的《[AI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项下 1000台 GPU服务器提供的算力服务对应的
全部收入和其他收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8,28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4.0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与杭州信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与杭州信智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9d17e489-b687-4df2-8810-ffe9c4716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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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0│平治信息(300571):关于陕西电信GPU算力建设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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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信”)签订的《[AI 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
架协议”)为平治信息日常经营合同,框架协议总金额合计约为 2.46 亿元。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
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
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成为陕西电信GPU算力建设项目(二)的中
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订的《[AI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合同约定公司作为陕西电信的服务
供应商,向陕西电信提供AI算力技术服务,总金额合计约为 2.46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官亚非
注册资本:213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中国电信发生 AI算力技术服务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乙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含税总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46亿元(大写:贰亿肆仟陆佰万元整),增值税税率 6%。
2、采购内容:AI算力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 AI算力服务(包括 CPU、GPU、内存、系统盘、数据盘、OS、网络)、算力支
撑(支持 GPU集群,缩短计算时间,提高效率)、数据安全(用户环境物理隔离、相互独立),交付标准为甲方可以正常使用 AI算
力资源并满足 SLA。
3、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订单约定的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项下的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乙方提供订单规定的单据后
,每 1个月支付一次,分 60期支付,期末支付,双方根据实际使用费用完成计费单确认。
4、违约金赔偿条款:合同条款中已对技术服务质量、服务履行期限要求、款项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5、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于订单交付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 60个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平治信息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
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系平治信息中标以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平治信息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
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
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协议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
为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平治信息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订的《[AI 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adf8df01-4e19-4027-a349-cfa536c82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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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2│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移动2025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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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5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 (补充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框架协议”)为平治信息日常经营合同,合同最高含税金额约为 1,301 万元。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
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成为中国移动2025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
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5 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 (补充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约定公司作为中国移动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向中国移动出售用于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总金额不超过 1,30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5321884.83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号
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
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
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
、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
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2022年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中国移动 2022年基站天线】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金
额为 0.4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7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选中国移动 2022年基站天
线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最高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301万元(大写:壹仟叁佰零壹万圆整),增值税税率 13%。
2、本协议所列单价为买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卖方购买协议产品的最终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单价,除价格联动机制所涉设备外,
该单价不得作任何调整。双方以订单进行结算,协议产品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产品及其相关附件、辅件、服务和运输费用的价格。
3、采购内容: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
4、付款比例:(1)买方收到单据 30 日内:订单总价 80%;(2)到货起 6个月内由买方收到单据起 30日内付款:订单总价 2
0%。
5、违约金赔偿条款:如果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卖方对任一于买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其他买方有权中止对卖方
的付款流程,并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守约方;如果最逐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拍除,直
至卖方承担完毕上述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6、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5年 8月 31 日。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平治信息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
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平治信息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平治信息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
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
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协议为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
协议,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平治信息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5年城区及农村基站天线产品 (补充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0e049e9-e019-443a-8cd8-332046ce2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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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52│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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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faa113f-c495-4259-a358-723fad97f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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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50│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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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43c039a-970e-4b9f-8065-6946b7706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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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42│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电信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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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电信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17842cd-8319-43c5-8b46-ff98f16f2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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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47│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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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49,055.26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1,862,630.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5,670,189.4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
99,982,276.2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6,049,055.26 -38,785,421.76 122,475,897.00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948,250.70 56,121,533.43 52,813,880.03
营业收入(元) 1,442,947,334.29 1,910,583,907.86 3,556,328,867.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699,982,276.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25,670,189.4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0,786,193.3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6,883,664.16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3%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不会因未进行现金分红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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