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8 星源材质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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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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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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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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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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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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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26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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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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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4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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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4 │星源材质(30056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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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4 │星源材质(3005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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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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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瑞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瑞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15,07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刘瑞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李强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徐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865ebf5-9c84-4192-b97d-8fa224d9a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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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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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0d3332b3-f623-4c2c-b00a-86139d521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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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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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bb6e524-8879-4d63-bbc0-a4337508c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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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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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因经营建设需要,向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
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常青路 99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池零配件生产;软件开发;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零配件销售;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3,105,652,874.32 3,129,093,002.92
负债总额(元) 1,432,417,487.36 1,471,706,855.83
净资产(元) 1,673,235,386.96 1,657,386,147.09
资产负债率 46.12% 47.03%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317,954,970.37 246,972,306.11
利润总额(元) -8,204,354.96 -20,423,531.66
净利润(元) -1,617,829.56 -15,849,239.87
江苏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首付租金、预收租金(如有)、租前息(如有)、租金、
逾期利息、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保管、维修等费用)和
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所有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利率
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如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要求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应提前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或因主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74,927.1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8.88%。以上担保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a0bd7bc-9557-40c8-b5fe-110a26535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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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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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3,7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64%,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5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
019,9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
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9、2025-066)。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55,6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48%,最高成交价为 10.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2 元/股,成交均价为 10.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76,292.11 元
(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
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855,64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19,855,640 股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
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026,758 9.61 129,026,758 9.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3,875,320 90.39 1,194,019,680 90.25
三、总股本 1,342,902,078 100 1,323,046,438 100
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517a5c0a-6353-4aba-bedf-d957de321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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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26│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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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因经营建设需要,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
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4 月 5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 88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塑料制品销售
;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软件开发;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2,301,699,165.48 2,741,635,069.06
负债总额(元) 759,146,881.73 1,160,936,545.06
净资产(元) 1,542,552,283.75 1,580,698,524.00
资产负债率 32.98% 42.34%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740,503,949.62 154,364,830.20
利润总额(元) 242,989,897.10 43,684,931.30
净利润(元) 210,855,846.95 38,146,240.25
常州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乙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
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
、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59,927.1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7.35%。以上担保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77f99c0-8094-4ced-978b-8412ec9ca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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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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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3,7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64%,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5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
019,9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762,353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价为 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2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7,118,372
.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14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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