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8 星源材质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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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38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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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24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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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4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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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4 │星源材质(300568):公司章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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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4 │星源材质(300568):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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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4 │星源材质(300568):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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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 │星源材质(300568):《公司章程》修订比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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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 │星源材质(300568):《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比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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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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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1 │星源材质(30056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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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38│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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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16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威”)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融资、交易或服务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向恒生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了《保证函》。
2、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承担不超过美元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证函》。
3、公司全资子公司 SENIOR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星源”)因经营发展需要,向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外汇交易和/或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股票、债券、信用衍生
品、商品、金属及其他以任何形式或基础存在的金融产品挂钩的交易等)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承担不超过美元 5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新加坡元
住所:460 ALEXANDRA ROAD, #11-06 MTOWER, SINGAPORE (11996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工厂运营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英诺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512,511,105.39 3,148,170,421.81
负债总额(元) 508,533,355.18 398,592,874.73
净资产(元) 3,977,750.21 2,749,577,547.08
资产负债率 99.22% 12.66%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99,270,339.80 390,600,680.96
利润总额(元) 3,525,031.93 5,621,157.40
净利润(元) 3,172,528.73 5,044,158.26
英诺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SENIOR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
注册资本:1,000万新加坡元
住所:460 ALEXANDRA ROAD, #11-06 MTOWER, SINGAPORE (119963)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和销售,电池隔膜和功能膜领域人才和技术的引进合作,电池隔膜和功能膜原料
进口、设备进口;投资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新加坡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1,286,232,934.11 5,065,834,909.85
负债总额(元) 1,214,517,830.40 1,759,954,652.68
净资产(元) 71,715,103.71 3,305,880,257.17
资产负债率 94.42% 34.74%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537,306,534.85 937,094,788.48
利润总额(元) 18,328,180.48 126,825,983.17
净利润(元) 18,328,180.48 105,697,055.75
新加坡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保证函》
1、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被担保人: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0,000.00)或等值美元/欧元以及该等本金金额相应产生的担保
债务范围内的所有款项和债务。
5、保证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而由被担保人不时欠付债权人的以及不时对债权人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1)被担保人欠付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债务(无论是基于贷款、融资或交易,亦无论是否为或有债务)
;(2)上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和罚息;(3)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4)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5)被
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或以其它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就最高额保证而言,担保债务既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产生的上述款项和债务,也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被担保人已经欠付
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上述款项和债务。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
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函》
1、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壹仟万元(USD10,000,000.00)
5、保证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而由被担保人不时欠付债权人的以及不时对债权人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1)被担保人因(a)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权人订立的交易,以及(b)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双方之间已经存
在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而欠付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债务;(2)上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息、违约金和损害
赔偿金;(3)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4)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5)被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或以其它方式应向银
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
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SENIOR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五百万元(USD5,000,000.00)
5、保证范围:包括被担保债务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该等三年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发生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任何其他人
任何时间上或其他方面的延期或宽限,或与之协商债务和解,且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任何其它人任何时间上的延期或宽限的情形下,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应自该等延期或宽限到期之日起算,期限仍为三年。合同构成一项持续性的担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并不因债务人对全部被担保债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临时付款或清偿而解除。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37,572.36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5.06%。以上担保均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保证函》;
2、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函》;
3、公司与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f4ae221-4f3d-48fc-9efc-f8ff96ddf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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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24│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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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9月 25日(周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 2栋 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 √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
2.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2.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5年 9月 24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
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凡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 2025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6:30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
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
书同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上述登记材料中涉及授权委托书的,如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根据境外法律设立的实体,则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股
东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文书予以认证;如公证文书为外文,亦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翻译的
中文译本。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如适用)的原件一份由公司留存。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陈晟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 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b6dd37d4-41ef-4bb2-8ea8-ac9276b3a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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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4│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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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9月 25日(周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 2栋 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 √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
2.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2.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5年 9月 24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
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凡涉及授权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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