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7 精测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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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2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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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7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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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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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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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5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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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17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
│ │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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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36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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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6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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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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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0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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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2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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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定股东胡隽(属于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032,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的股东胡隽先生计划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93%的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7,032,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的股东胡隽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胡隽 特定股东 7,032,108 2.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 股 拟减持 占总 减持期间及方式
号 东 数量 股本
名 (股) 比例
称 (%)
1 胡 2,600,000 0.93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25
隽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3%的股份);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6、胡隽先生为公司特定股东,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胡隽做出的
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的 24个月内,每年减持比例为其上市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以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
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自精测电子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
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
持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隽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减持计划是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9,743,400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因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故最终实施的减持比例可能因为股
本变化而变化。
五、备查文件
1、胡隽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845b11c6-89ec-4792-a93b-cd8707fed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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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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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及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展期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直接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 所持 股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股份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比例 (%)
(%)
彭骞 是 150,0 0.21 0.05 高管 是 2025年 7 2026年 7 招商证券股 质押
00 锁定 月 28日 月 29日 份有限公司 展期
股
2、股东股份本次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直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本次展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接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期质押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股份比 股本 售股 充质 期 到期日
东及其一 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
彭骞 是 1,180, 1.68 0.42 高管 否 2023年 2025年 2026年 招商证 质押
000 锁定 7月 31 7月 30 7月 29 券股份 展期
股 日 日 日 有限公
司
彭骞 是 55,000 0.08 0.02 高管 否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招商证 质押
锁定 2月 5日 7月 30 7月 29 券股份 展期
股 日 日 有限公
司
彭骞 是 40,000 0.06 0.01 高管 否 2024年 2025 年 2026年 招商证 质押
锁定 7月 30 7 月 30 7月 29 券股份 展期
股 日 日 日 有限公
司
彭骞 是 30,000 0.04 0.01 高管 否 2024年 2025 年 2026年 招商证 质押
锁定 9月 18 7 月 30 7月 29 券股份 展期
股 日 日 日 有限公
司
彭骞 是 90,000 0.13 0.03 高管 否 2024年 2025 年 2026年 招商证 质押
锁定 9月 23 7 月 30 7月 29 券股份 展期
股 日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1,395, 1.99 0.49 -
000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直接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所持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彭骞 70,112,000 25.06 33,694,600 48.06 12.04 29,674,600 88.07 22,909,400 62.91
注 2: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5年 7月 29 日的总股本 279,743,400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41abb6a6-a194-4c4f-b8a3-fa0d6aefe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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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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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23 日、2024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或子公司拟对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7.8 亿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拟对子公司苏州精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材”)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拟对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8.5亿元,拟
对子公司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积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1.3亿元,授信品种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商业保理以及其他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及授信期限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苏州精材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编号
为“中银(吴中中小)保字(2025)第 48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苏州精材向中国银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
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精测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编号为“
(2025)沪银最保字第 GS0035号”,约定公司为上海精测向广发银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精积微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编号为
“Ec136502506240023330”的《合同书》,约定公司为上海精积微向南京银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中银(吴中中小)保字(2025)第 480号)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苏州精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 6月 27 日起至 2028年 6月 26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
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 GS0035 号)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 6月 26 日起至 2028年 6月 20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合同书》(编号:Ec136502506240023330)
1、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 6月 26 日起至 2026年 4月 2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
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尚处有效期内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71,655.47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净资产的 20.6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4f66ba5a-d876-4675-abba-996aefe19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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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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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于近
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2,520.00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2,160.00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60.0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发 获得 获得补 收到补 补助 补 助 补 助 金 占公司最近 补助 是否已经实 是否与 是否
放 补助 助的原 助时间 类型 形式 额(人民 一个会计年 依据 际收到相关 日常经 具有
主 的主 因或项 币万元) 度经审计净 款项或资产 营活动 可持
体 体 目 利润/净资 有关 续性
产的比例
(%)
** 上海 *** 2025年 与收 货币 2,160.0 22.13 *** 是 是 否
* 精测 7月 18 益相 资金 0
日 关
与资 货币 360.00 0.10 是 是 否
产相 资金
关
注:上表内标“*”处:涉密信息豁免披露。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金额为 2,160.0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金额为 360.00万元,计
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
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入账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8eef5a9c-0bc7-460a-96b1-b9b8c6860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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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5│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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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一期”)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
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4.825%股权,以适宜的价格参与上述项目,交易底价为18,334.246580万元;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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