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6 激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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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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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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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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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激智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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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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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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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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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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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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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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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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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100221c-8495-495c-ae79-4ea2041cf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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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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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a6b78b9-e306-4708-b05b-fa9442336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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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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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d8661c8-6565-4b2a-ab5a-ab98e7845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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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激智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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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激智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b4a5999-b4c1-4b20-a76f-992164208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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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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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
“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激智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6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0
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32.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6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27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1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00.00 20,028.65
2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000.00 16,344.88
3 补充流动资金 18,832.98 18,900.00[注]
合 计 68,832.98 55,273.53
注:包含利息收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投入有所提高,同时由于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原
先设计的部分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为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生产效率,公司拟对
募投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
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减少部分“设备及软件购置款”,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公司具体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表:
序 支出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调整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 调整金额
号 (万元) 投入金额 (万元) 金投入金额 占原预算
(万元) (万元) 金额比
1 土建工程(土 600.00 600.00 - 600.00 -
地购置款)
2 设备及软件 10,875.00 8,875.00 -2,000.00 6,875.00 -22.54%
购置款
3 建筑、安装 8,525.00 10,525.00 2,000.00 12,525.00 19.00%
工程费用
4 预备费 970.00 - - - -
5 铺底流动资 8,030.00 - - - -
金
合 计 29,000.00 20,000.00 - 20,000.00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ce70222-e497-450d-b8ad-0c7bb8379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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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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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abb794c-312c-4ee6-8d9e-a9e737a24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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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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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
2022 年和 2023 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3,741,550股减少至 262,104,623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63,741,550 元减少至人民
币262,104,623 元。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履行相关债权人通知程序。本次注销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和2023年已回购的1,636,927股公司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6,374.155万元。 26,210.4623 万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374.155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万股,均为普通股。 26,210.4623 万股,均为普通股。
3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 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本公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且至少包括 1名会计 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人。 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人。
5 第一百四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第一百四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106c124-4cee-4e6f-97d6-86dfe7b47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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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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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f7adaf0-fbc5-4b7e-8d26-563c68dcb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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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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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b6227dc-d9a2-41c3-9d26-c72c16a0a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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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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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2 日及 2022 年 4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2022 年 4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于 2022 年 5月 9日、2022 年 6月 2日、2022 年 7月 2日、2022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年 12 月 3日、2023 年 1月 4日、2023 年 2月 2日、2023 年 3月 2日、2023 年4 月 4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4月 1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36,92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2%,最高成交价为 21.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932,646.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 202
3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
2022 年和 2023 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
将对 2022 年和 2023 年回购的全部股份,共计 1,636,927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3,741,550 股减少至 262,104,62
3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变动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24,542 13.47 0 35,524,542 13.5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5,524,542 13.47 0 35,524,542 13.5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217,008 86.53 -1,636,927 226,580,081 86.45
三、总股本 263,741,550 100.00 -1,636,927 262,104,62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相关计划正式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
每股收益,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
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8f8dd0b-781a-427a-9b08-b46d86670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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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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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与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彦祎、杜明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基金”),基金规模502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2500万元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1、名称: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G0RU9F5K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祖辉)
5、出资额:5,02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0日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0号3810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名称/姓名 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 比例
金额 方式
(万元)
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520 货币 10.3585%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500 货币 49.8008%
限公司
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 有限合伙人 1000 货币 19.9203%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彦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杜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总计 - 5020 货币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ae057701-6470-446e-b356-9d974ec6d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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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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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彦
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提前购回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张彦 是 4,800,000 10.25% 1.82% 2022年12月19日 2025年9月24日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扬投资”)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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