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0 中富通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8 18:18 │中富通(300560):关于收到中选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12-16 20:26 │中富通(3005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6 20:26 │中富通(3005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08 18:22 │中富通(300560):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8 18:57 │中富通(30056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2025-11-28 18:57 │中富通(30056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11-28 18:56 │中富通(3005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8 18:54 │中富通(30056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1-28 18:54 │中富通(3005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28 18:54 │中富通(300560):总经理工作细则 │
└─────────┴──────────────────────────────────────────────┘
─────────┬────────────────────────────────────────────────
2025-12-18 18:18│中富通(300560):关于收到中选通知书的公告
─────────┴────────────────────────────────────────────────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华铁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河南等区域)》《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
项目(北京等区域)》的中选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选项目的主要内容
(1)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河南等区域)
1、项目名称: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河南等区域);
2、招标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3、项目中选实施地域:河南省;
4、项目中选名次:第四中选人;
5、项目中选份额比例:12.0%;
6、项目服务内容:综合业务支撑服务;
7、预估中选金额:41,087.76 万元(含税);
8、采购周期:2026 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北京等区域)
1、项目名称:中移铁通 2026 至 2027(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北京等区域);
2、招标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3、项目中选实施地域:山东省;
4、项目中选名次:第九中选人;
5、项目中选份额比例:4%;
6、项目服务内容:综合业务支撑服务;
7、预估中选金额 16,228.30 万元(含税);
8、采购周期:2026 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卫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188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程管理
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
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办公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
含涉外调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家政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
与代管理;旅客票务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
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2、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2023、2024 年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发生
类似交易金额分别为:31,532.52 万元(不含税)、34,330.10 万元(不含税)、44,771.96 万元(不含税)。
4、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选有助于公司夯实主营业务,落实公司“通信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双飞轮发展战略。若本次能够签订正式项目
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上述中选项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上述合同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中选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最终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可能存在最后金额总
量不及预估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e5eded38-1329-4f88-85ee-76a9a7df98a3.PDF
─────────┬────────────────────────────────────────────────
2025-12-16 20:26│中富通(3005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富通(3005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95efa4a-b827-4d1d-a5cf-1f565b69f4d3.PDF
─────────┬────────────────────────────────────────────────
2025-12-16 20:26│中富通(3005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由贵公司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15人,代表股份 81,735,579股,
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6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81,464,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78%;
反对26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80%;弃权3,4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2%。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1,461,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45%;
反对27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05%;弃权4,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1%。
(三)逐项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表决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81,462,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63%;
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86%;弃权4,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1%。
2. 表决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81,455,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71%;
反对2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78%;弃权4,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1%。
3. 表决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81,454,6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63%;
反对27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84%;弃权4,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3%。
4. 表决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81,459,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16%;
反对2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27%;弃权4,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5. 表决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81,461,1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42%;
反对26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01%;弃权4,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6. 表决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81,46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58%;
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86%;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6%。
7. 表决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81,46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58%;
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86%;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6%。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463,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74%;
反对26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2%;弃权4,4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5%。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
,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
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第1、第2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05cbdd7-3c8a-421c-b710-a3bb475e86fd.PDF
─────────┬────────────────────────────────────────────────
2025-12-08 18:22│中富通(300560):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中富通(300560):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515114df-bfa0-4b17-a2d9-277e6571c310.PDF
─────────┬────────────────────────────────────────────────
2025-11-28 18:57│中富通(30056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中富通(30056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be53f708-09ce-4dc5-b1ab-34bd952e5314.PDF
─────────┬────────────────────────────────────────────────
2025-11-28 18:57│中富通(30056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中富通(30056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045f854e-fef6-4d88-b387-75d70bffe332.PDF
─────────┬────────────────────────────────────────────────
2025-11-28 18:56│中富通(3005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富通(3005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de4031f-4c13-4ecb-9ca7-2bc5db7789ea.PDF
─────────┬────────────────────────────────────────────────
2025-11-28 18:54│中富通(30056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富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
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
电话、传真、邮件、视频、微信或者其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后由参会委员签字。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表决。因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提交董事
会直接审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保存,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前”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de5b4c0f-91ef-4edc-9d6c-f3090de22613.PDF
─────────┬────────────────────────────────────────────────
2025-11-28 18:54│中富通(3005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