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5 ST路通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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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1:3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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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1:3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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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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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1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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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9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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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0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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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0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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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0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董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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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9:30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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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4 │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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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1:34│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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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京卫先生召集和主
持,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赵甜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赵甜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解聘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解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赵甜女士原定任期为2024
年10月18日至2027年10月17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独立董事黄远征、汤四新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
1、根据董事会目前提供的解聘议案内容,未能充分披露解聘理由以及与赵甜女士的沟通、协调过程。
2、建议公司管理层通过与赵甜女士的有效沟通,友善处理聘任关系,避免对上市公司和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鉴于以上两点理由,以及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权益和整体利益发表独立意见的精神,选择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970ca11-0449-4f30-970e-549689524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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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1:34│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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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赵甜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赵甜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解聘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解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赵甜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
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1d438152-f9c9-4f69-be22-f2a1f0910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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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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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
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
经查,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路通”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公章使用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情
况不符。《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
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林竹、时任监事会主席黄茂钦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账户冻结情况。公司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收到诉讼通知且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未及时披露该
信息,迟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才予披露,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
理、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付新悦等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
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以上事项,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a61fb2fa-2901-4966-bd36-ec127f0e5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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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1│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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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京卫先生
召集和主持,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76ecfd75-6ab9-448a-b34f-4c8668923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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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9│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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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2 号 F4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的议案
7.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远征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韩永斌先生、刘青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
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2 号 F407)。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寅
联系电话:0510-85113059
联系传真:0510-85168153
邮 箱:lootom@lootom.com
联系地址: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2 号 F407)
邮政编码:214161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c82ed11e-9fb3-4a83-9e67-539cbfbcd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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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04│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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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 路通 公告编号:2025-052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萍乡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萍乡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永新县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汇德”)
、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萍乡汇德、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前期披露的减
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特定股东萍乡汇德、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萍乡汇德 集中竞价交 9.3436 1,795,000 0.90%
易
顾纪明 集中竞价交 9.9638 1,121,200 0.56%
易
尹冠民 集中竞价交 9.8500 1,020,000 0.51%
易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萍乡汇德 合计持有股份 8,590,000 4.30% 6,795,000 3.40%
其中:无限售 8,590,000 4.30% 6,795,000 3.4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顾纪明 合计持有股份 5,535,927 2.77% 4,414,727 2.21%
其中:无限售 5,535,927 2.77% 4,414,727 2.2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尹冠民 合计持有股份 3,132,058 1.57% 2,112,058 1.06%
其中:无限售 3,132,058 1.57% 2,112,058 1.06%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汇德、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确认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萍乡汇德、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确认其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
减持计划一致。
3、萍乡汇德、顾纪明先生、尹冠民先生、确认其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萍乡汇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顾纪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尹冠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ad261a6-1cd5-407d-a250-0bbd5615d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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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04│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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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京卫先生召集和主持,
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所
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吴世春、顾纪明和尹冠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请召开无锡路通视
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吴世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6%)、顾纪明(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尹冠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1.05%)作为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关于提请罢免邱京卫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2、《关于提请罢免付新悦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3、《关于提请罢免王晓芳女士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4.1、《选举吴世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选举高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3、《选举于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4以提案1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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