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3 集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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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2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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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26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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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6:30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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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6 │集智股份(300553):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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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6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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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6 │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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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46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集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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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 │集智股份(300553):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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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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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5:42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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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2│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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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转股期限和价格:“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的转股期限为 2025年 2月 20 日至 2030 年 8月 13 日;最新有效的
转股价格为 18.11 元/股。
2、2026 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本季度”)转股情况:本季度,共有 190张“集智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票面金额共计 19,
000.00 元),合计转股 1,047股“集智股份”股票(股票代码:300553)。
3、剩余转债情况: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数量 1,537,81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53,781,400.00 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
定,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54.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 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2024 年 8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9665 号”《验资报
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 元/股。
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3.54 元/股调整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5 年 6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190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19,000.00元,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047股;截至2
026年3月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537,81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额为153,781,400.00元。
公司本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 其他 变动小计 数量(股) 比例(%)
转股
一、限售条 26,766,419 24.11 - -638,881 -638,881 26,127,538 23.53
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 26,766,419 24.11 - -638,881 -638,881 26,127,538 23.53
锁定股
二、无限售 84,255,422 75.89 1,047 638,881 639,928 84,895,350 76.47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11,021,841 100.00 1,047 0 1,047 111,022,888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集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4 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集智股份”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集智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ed138f8-655d-4b00-b936-34cedb6ec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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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26│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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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收到一笔 5,842
,500.00 元的政府补助,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9%,补助形式为现金。
上述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
他收益科目5,842,500.00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补助的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7610ea-86fc-486a-873b-948de54e69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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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6:3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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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收到一笔 4,780
,000.00 元的政府补助,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03%,补助形式为现金。
上述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
他收益科目4,780,000.00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补助的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51a7dbcc-5e84-487f-9046-ec40d1b20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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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6│集智股份(300553):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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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集智股份不行使“集智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年 8月 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60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2024年 8月 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
]9665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年 8月 2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元/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5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3.54元/股调整为 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11元/股。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6年 1月 30日至 2026年 2月 27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11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23.5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2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年 3 月 2日至 2026年 6月 1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
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6月 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集智转
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集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28 日至 2026年 2月 27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称 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楼荣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2,000 - 40,400 1,600
合计 - 42,000 - 40,400 1,6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形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
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集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
回“集智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7569376e-5d70-4a30-b645-0e2628c4f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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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6│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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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1月 30 日至 2026 年 2月 27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1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54 元/股),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如再次触
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
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6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4,776.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2024 年 8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4]9665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 元/股。
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3.54 元/股调整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5 年 6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6 年 1月 30 日至 2026 年 2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1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5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
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2日至 2026 年 6 月 1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
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 月 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集智转债
”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集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楼荣伟 控股股东、实 42,000 - 40,400 1,600
际控制人
合计 42,000 - 40,400 1,6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集
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集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集智转
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2月27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43.70元/股,“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为18.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集智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以2026年6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集智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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