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1 古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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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8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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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18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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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12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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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 │古鳌科技(3005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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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 │古鳌科技(3005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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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 │古鳌科技(300551):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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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0 │古鳌科技(3005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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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0 │古鳌科技(3005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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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2:24 │古鳌科技(3005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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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2:21 │古鳌科技(30055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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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8│古鳌科技(30055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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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6)。
近日,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子公司上海昊元古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益率
1 兴业银行 单位七天通知存 20,000.00 保本收益型 2026/5/25 - 0.75%
款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ea3d785-7444-46bb-a86a-dcf9795a2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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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18│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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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 5%以上股东陈崇军先生持有的公司 26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0.7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过户登记,陈崇军先生持股将由 63,993,537 股减少至 61,393,537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18.82%降至18.05%。
2、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迎辉先生拥有公司股份 23.32%的表决权,若本次拍卖完成,徐迎辉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减少至 22.
5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将于 2026 年6月 20日10时起至2026年 6月21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taobao.com)上对陈崇军先生持有的公
司 260 万股股份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当前持股股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 本比例 份来源 或其他权利限制,如
有请列明
陈崇军 是 63,993,537 18.82% 原始股份、定 否
向发行股份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股份本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拍 占其所 占公司 被拍卖 是否为 拍卖起 拍卖截止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卖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来 限售股 始日
数量 比例 比例 源 及限售
(万 类型
股)
陈崇军 260 4.06% 0.76% 原始股 否 2026 年 2026 年 6 月 湖南省长 司法执行
份 6 月 20 21 日 10时止 沙市望城
日 10 时 (延时除外) 区人民法
院
合计 260 4.06% 0.76% - - - - -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
(股) (股) 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陈崇军 63,993,537 18.82% 17,120,000 - 26.75% 5.03%
合计 63,993,537 18.82% 17,120,000 - 26.75% 5.03%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5%以上股东陈崇军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3,993,53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82%;累计质押股份数
量为 52,612,93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82.22%,占公司股本的 15.47%;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63,993,537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公司股本的18.82%;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218,378,597 股。
2、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 5%以上股东陈崇军先生持有的公司 26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0.7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过户登记,陈崇军先生持股将由 63,993,537 股减少至 61,393,537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18.82%降至18.05%。
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迎辉先生拥有公司股份 23.32%的表决权,若本次拍卖完成,徐迎辉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减少至 22.
5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进入拍卖程序,后续需经过公示、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
,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e464a18-f3eb-4918-ad99-3ad63eb77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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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12│古鳌科技(300551):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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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鹏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刘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cc33483-501c-47cd-bcc9-87c65d974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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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古鳌科技(3005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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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4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迎辉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8 人,代表股份 86,327,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
3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79,518,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83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人,代表股份6,808,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2%。
7、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8、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9、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41,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9%;反对 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06%;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3,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26%;反对 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1%;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3%。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9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7%;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96%;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8%;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9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7%;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96%;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8%;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8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0%;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5%;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1,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35%;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3%;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3%。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8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4%;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5%;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1%;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3%;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8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4%;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5%;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1%;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3%;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9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7%;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96%;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8%;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63%;反对 1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891%;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63%;反对 1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1%;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关联股东陈崇军、徐迎辉、侯耀奇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32,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9%;反对 1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00%;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63%;反对 1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1%;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森传律师和赵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古鳌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4cec6ba-2947-4202-bd56-b70392160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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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古鳌科技(3005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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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古鳌科技”)的委
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38号),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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