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2 新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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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46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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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46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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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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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晨科技(300542):2025-054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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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晨科技(300542):2025-055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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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6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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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6 │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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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4 │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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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4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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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9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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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46│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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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e506b675-e4b3-492d-8da5-5e796d088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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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46│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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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d45f522-6ef7-4375-80ec-9f4c23747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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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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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9b3c79e-6ad8-4c8c-af40-a157554da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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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晨科技(300542):2025-054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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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
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487dc47-5d14-4403-b625-4852448d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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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晨科技(300542):2025-055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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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中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d925cbe-bb0a-4f5d-8d08-f11bd3741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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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6│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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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得音”)因业务开展的资
金需要,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公司拟为本次授
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概况
名称: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7月 29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 55号 1号楼北侧二层 236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瑞得音是专业的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从事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咨询培训
、ICT服务支撑系统定制开发等业务的高科技技术服务型企业。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得音 100%股权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瑞得音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7,374.35 7,284.14
负债总额 1,958.55 1,702.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65.04 1,642.59
净资产 5,415.80 5,581.36
营业收入 4,902.83 748.07
利润总额 600.98 212.53
净利润 550.28 165.56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单笔流动资
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瑞得音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开展的资金需要。本次被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人民币 23,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96%;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21,6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30%。以
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5d65feae-b35d-4541-a495-050609da2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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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6│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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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单笔流动资
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9df381a7-b968-4259-bf36-2d34218d4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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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4│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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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得音”)拟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算力平台实施交付
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 2.01亿元,公司拟就合同约定的瑞得音相关履约责任为其提供履约担保。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e556cfba-efac-443f-80d5-1a7257da6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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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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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得音”)拟与中移建设有
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算力平台实施交付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 2.01 亿元,公司拟就合同约定的瑞得音相关履约责任为其提供履约
担保。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概况
名称: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7月 29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 55号 1号楼北侧二层 236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瑞得音是专业的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从事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咨询培训
、ICT服务支撑系统定制开发等业务的高科技技术服务型企业。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得音 100%股权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瑞得音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7,374.35 7,284.14
负债总额 1,958.55 1,702.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65.04 1,642.59
净资产 5,415.80 5,581.36
营业收入 4,902.83 748.07
利润总额 600.98 212.53
净利润 550.28 165.56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得音拟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算力平台实施交付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 2.01 亿元。公司拟就该
合同约定的瑞得音相关履约责任为其提供履约担保。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瑞得音提供履约担保有助于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其更好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2%;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1,5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6%。以
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e118ee6c-79c0-438a-b538-fd55b55e5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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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9│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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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 36,309,150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康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6年 1月 23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650,000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8876%)。
2、持有公司 28,640,264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1
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0,0
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7034%)。
3、持有公司 27,298,050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2
4 日至 2026 年 1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不超过 0.4187%)。
4、持有公司 262,060 股的董事杨汉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0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21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康路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张燕生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以及董事杨汉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其个人资
金需求,拟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康路、张燕生、徐连平、杨汉杰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康路 36,309,150 12.1614%
张燕生 28,640,264 9.5928%
徐连平 27,298,050 9.1432%
杨汉杰 262,060 0.08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董事杨汉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康路 2,650,000 0.8876%
张燕生 2,100,000 0.7034%
徐连平 1,250,000 0.4187%
杨汉杰 65,500 0.0219%
合计 6,065,500 2.0316%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1)康路、张燕生、杨汉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6年 1月 23日,窗口期
不减持)。
(2)徐连平: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10月 24日至 2026年 1月 23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任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任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杨汉杰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均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不一致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杨汉杰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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