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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1(先进数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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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41 先进数通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3 15:54 │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8 18:36 │先进数通(300541):先进数通2025年度业绩预告_20260128_151914 │ ├─────────┼──────────────────────────────────────────────┤ │2026-01-21 16:32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6-01-15 17:52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1-14 19:02 │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12-15 18:44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12-12 19:22 │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2-12 19:22 │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5 22:49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25 22:47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修订《先进数通章程》的公告 │ └─────────┴──────────────────────────────────────────────┘ ─────────┬──────────────────────────────────────────────── 2026-02-03 15:54│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178cf7e5-4d31-494a-8fbe-6cfe08892c5c.PDF ─────────┬──────────────────────────────────────────────── 2026-01-28 18:36│先进数通(300541):先进数通2025年度业绩预告_20260128_151914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000 ~ 12,500 3,846.6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59.96% ~ 22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600 ~ 11,100 3,787.31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7.07% ~ 193.0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IT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实现显著增长,主要受益于互联网企业加速布局智算中心、金融机构持续升级数据中心基 础设施,相关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公司凭借在高效能算力、弹性架构与绿色节能解决方案等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全面服务能力 ,推动该业务板块收入规模显著提升,成为公司本期净利润增长的核心动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 143 万元,相 应贡献净利润约 122 万元;上年同期投资收益为-934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约为-746 万元。投资收益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加约 86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38ad233-5696-4aaa-b111-8ea57817c6ae.PDF ─────────┬──────────────────────────────────────────────── 2026-01-21 16:32│先进数通(30054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5月 7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发出的《关于变更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赵鹏程,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模军。因大信内部工作调 整,将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程变更为蒲金凤,其余人员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蒲金凤,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模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蒲金凤,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蒲金凤为本公司 2019-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公告披露后将为本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2、诚信记录 蒲金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最近三年,蒲金凤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已签订相关独立性声明。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履职情况说明及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ddc94ba-400a-4bdc-b072-a1a7a1c0037a.PDF ─────────┬──────────────────────────────────────────────── 2026-01-15 17:52│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先进数通”)全资子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先进数通数字”)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先进数通数字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为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合同签署,协议于 2026 年 1月 14 日在北京 签署,系本年度新增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参会董事全体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 年 5月 7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批准对先进数通数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担保,向广州先进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先进数通”)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3亿元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是否 方 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资产比例 担保 先进 先进数 100% 74.75% 16,369.30 15,000 8.71% 否 数通 通数字 注:表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未经审计数据,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系包含公司针对全资子(孙)公 司在内的截至本公告日的担保余额合计。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对先进数通数字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该授 信额度内暂未发生资金使用情况,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新增担保发生后,先进数通数字尚可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4.2 亿元,广州先进数通尚可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先进数通数字 1.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0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1幢 A3 户型一层 242 室 法定代表人:罗云波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中心(限 PUE 值在 1.4 以下);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迅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 股权结构 1.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4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5,317,613.01 769,692,351.55 负债总额 441,671,835.13 575,328,736.73 其中:流动负债 440,253,798.67 574,923,404.96 其中:银行贷款 20,019,280.55 119,890,426.86 净资产 163,645,777.88 194,363,614.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31,796,580.55 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814,591.04 622,205,258.46 利润总额 -29,803,889.96 41,341,468.63 净利润 -22,725,320.17 30,717,836.9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合并广州先进数通数据。2024 年 12 月 31 日或有事项为非担保事项相关的未决诉讼,2025 年 4月对方起 诉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判决已生效,诉讼已完结,或有事项已不存在。 1.5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 1:针对先进数通数字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担保协议 2:针对先进数通数字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先进数通数字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拥有先进 数通数字 100%权益,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先进数通数字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基于其日常业务需求,先进数通数字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 董事会在对先进数通数字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该担保有利于公 司日常经营、风险可控,先进数通数字具有相应的偿还债务能力。 本公司拥有先进数通数字 100%权益,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的 45.67%;提供担保总余额 1.6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的 9.97%。以上 担保均为先进数通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无涉及诉讼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六、其他 担保协议 1于 2026 年 1月 14 日签署完毕。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 担保协议; 3.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30c385a-d440-473b-9c1a-f7adf399a4f8.PDF ─────────┬──────────────────────────────────────────────── 2026-01-14 19:02│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0d7b22b7-8a49-47f1-bfaa-dc60f5c2dccd.PDF ─────────┬──────────────────────────────────────────────── 2025-12-15 18:44│先进数通(300541):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bcf5c851-e7e6-43cf-8d92-66c9e5817bce.PDF ─────────┬──────────────────────────────────────────────── 2025-12-12 19:22│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号青东商务区 B 座 4层大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 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北 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 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11月 26日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日 15:00在北京市海淀 区车道沟 1号青东商务区 B座 4层大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铠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1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9,293,10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6.113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322,594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794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9,970,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649,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74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8,608,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6%;反对589,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2%;弃权95,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64,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21%;反对589,13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1%;弃权9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7%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8,583,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7%;反对5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3%;弃权119,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39,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02%;反对590,5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6%;弃权119,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2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8,583,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6%;反对589,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4%;弃权119,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40,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49%;反对589,93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0%;弃权119,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2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58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3%;反对579,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9%;弃权131,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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