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1 优博讯 更新日期:2025-08-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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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2 │优博讯(300531):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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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8 │优博讯(300531):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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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8 │优博讯(300531):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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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3 │优博讯(300531):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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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04 │优博讯(30053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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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08 │优博讯(300531):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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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08 │优博讯(30053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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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08 │优博讯(30053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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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08 │优博讯(30053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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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0:10 │优博讯(3005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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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2│优博讯(300531):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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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根据 2025 年 8 月 4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5.80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
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
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15.80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及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 14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
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及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9,830,000 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 1.03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14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9,537,330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aa82cb03-3e8c-419b-a4d8-f81676903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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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8│优博讯(300531):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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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股东香港优博
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优博讯控股”)委托,组织实施本次优博讯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
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
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
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承诺及声明函》等,
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优博讯控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8 日
注册编号 1589503
董事 GUO SONG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17 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南座 13A 05-15 室
经营范围 对外投资
经核查并取得优博讯控股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优博讯控股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或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优博讯控股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优博讯控股为优博讯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优博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4)优博讯控股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优博讯控股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优博讯控股本次询价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相关减持规定,即“第七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中金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优博讯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2)优博讯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优博讯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
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
(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
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优博讯控股符合参与本次优博讯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全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ad9a479-2fbc-4c9e-8770-56b09635e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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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8│优博讯(300531):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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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控股”或“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9,537,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
本的 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
,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8月 1日,出让方所持
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含因公司实施 2016年度权益分派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3,265,131 32.04%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优博讯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优博讯控股、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
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9,537,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
本的 3.00%,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
出让方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剔除最新披露的 占出让方所持
(股) 比例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香港优博讯科 9,537,330 2.96% 3.00% 9.24%
技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注: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322,251,025
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4,340,000股后的数量 317,911,025股计算。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进行本次询价转让的原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
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年8 月 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
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
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9,537,33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9,537,330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金公司
联系部门:中金公司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_ybx_selldown@cic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962058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
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
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除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三)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四)公司及出让方均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
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1525cd85-40b2-44d7-b187-a2ee0e67e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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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3│优博讯(300531):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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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317,911,0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95,551.25元(含税),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 322,251,025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 0.0493266 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322,251,025-4,340,000)/322,251,025=0.0493266 元]。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0493266元/股。
本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年 6月 3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317,911,02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95,551.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 6月 30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317,911,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
.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955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
减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 322,251,025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 0.0493266 元/股
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322,251,025-4,340,000)/322,251,025=0.0493266 元]。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049326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6楼
咨询联系人:张佳佳、马嘉敏
咨询电话:0755-2267392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d3661754-0b6d-4a37-8aac-ec445fdf9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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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04│优博讯(30053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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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6月 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股东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八号”)计划于 2025 年 6
月 25日至 2025年 9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39,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5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5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或“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格金八
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今日,公司收到格金八号出具的《关于本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格金八号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股数占剔 股份来源
方式 (元/ (股) 比例 除回购专用账
股) 户股份数量后
的比例
格金八号 集中 2025年 6月 21.90 1,639,400 0.51% 0.52% 通过协议转
竞价 25日至 2025 让取得的无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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