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9 健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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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06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公司产品获得欧盟MDR认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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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4 │健帆生物(300529):2021年健帆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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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4 │健帆生物(300529):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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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4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健帆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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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4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新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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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16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健帆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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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07 │健帆生物(30052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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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06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健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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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健帆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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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36 │健帆生物(300529):公司健帆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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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06│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公司产品获得欧盟MDR认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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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欧盟公告机构通知,公司产品 Extracorporeal tubing sets
for blood purification(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获得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法规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EU)2017/74
5(以下简称“MDR”)签发的欧盟 MDR 认证,可在欧盟国家及其他认可欧盟 CE 认证国家销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MDR认证证书主要内容
1. 证书名称:EU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e (MDR)
2. 认证产品:Extracorporeal tubing sets for blood purification(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3. 制造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注册证号:HZ 2119660-1
5. 产品分类:IIa
6. 证书签批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
7. 证书到期时间:2029 年 2 月 3 日
二、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取得欧盟 MDR 认证的产品为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在血液净化治疗中承担血液通路的作用,是血液净化
治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次性使用耗材。公司产品采用非邻苯类增塑剂,较使用邻苯类增塑剂的同类型产品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EU)2017/745(MDR)是欧盟最新医疗器械法规,目前在欧盟国家新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须通过
MDR 认证。本产品通过了欧盟 MDR 认证,代表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欧盟 MDR 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的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
循环血路可满足欧盟最新的医疗器械法规要求,具备欧盟市场最新的准入条件。
本次获批的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能与公司此前已经获得MDR 认证的血液灌流器等血液净化耗材产品配合使用,将
对公司血液净化耗材产品在欧盟国家及其他认可欧盟 MDR 认证国家的推广和销售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
全球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市场销售可能会受到欧盟法规政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d7ca021-d0aa-457f-bbfa-83d2286f0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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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4│健帆生物(300529):2021年健帆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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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300529):2021年健帆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2aeaab68-4391-4668-afbc-6629fff881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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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4│健帆生物(300529):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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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300529):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d4dc1c0e-59eb-47a4-9082-b9365f295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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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4│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健帆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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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健帆转债”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 张健帆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5.00 元(含
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3、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4、付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5、付息年度:第 4 年
6、健帆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7、健帆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凡在 2025 年 6 月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6 月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 年 6 月 20 日(含)前申请转换成
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9、下一付息期利率:1.80%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0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健帆转债,债券代码:123117),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994,542,669.81 元。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健帆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
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健帆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17
(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00 万元(10,000,000 张)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00 万元(10,000,000 张)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
(七)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年 6月 23日至 2027年6月 22日
(八)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6月 2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2月 29日至 2027年 6月 22日止)。
(九)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 6月 23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
(十一)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1年 6月 23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2021年 6月 23日)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
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十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及债券信用评级均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健帆转债”的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6月 23日至 2025年 6月 22日,当期票面
利率为 1.50%,本次付息每10张“健帆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5.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健帆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12.00元。
2、对于持有“健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15.00元。
3、对于持有“健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 1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
券利息所得税。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0日
2、除息日:2025年 6月 23日
3、付息日:2025年 6月 23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20日(该日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 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2021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健帆生物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
咨询联系人:黄聪
咨询电话:0756-3619693
邮箱地址:IR@jafron.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2ae3dd2f-a9d5-471c-b53b-0a92f75d7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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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4│健帆生物(300529):关于新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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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新产
品一次性使用废液袋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该新产品是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废液收集装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认证情况
1、注册人名称: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废液袋
3、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 20252100784
4、注册分类:Ⅱ类
5、注册证有效期:2025年 5月 27日至 2030年 5月 26日
6、型号、规格:F10L、F7L、F5L、F3L、F2L、FA10L、FA7L、FA5L、FA3L、FA2L、FY10L、FY7L、FY5L、FY3L、FY2L、FYB10L、F
YB7L、FYB5L、FYB3L、FYB2L、FYA10L、FYA7L、FYA5L、FYA3L、FYA2L、FYAB10L、FYAB7L、FYAB5L、FYAB3L、FYAB2L。
7、适用范围:用于血液透析/滤过治疗时透析废液收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取得注册证的一次性使用废液袋是用于在血液透析、血液滤过等血液净化治疗中承担废液收集的功能,是血液净化治
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次性使用耗材,能够与公司设备及配套管路产品产生协同作用,有利于公司更全面地满足慢性病及危重症患者
的临床治疗需求,提升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的整体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3c896fcd-b184-4e44-b619-142071c948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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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16│健帆生物(300529):关于健帆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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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17
2、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3、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暂停
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健帆转债暂停
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根据相关规定,“健帆转债”将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恢复转
股。敬请健帆转债的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90eb775-eef3-4fa4-a226-ac5d04345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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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07│健帆生物(30052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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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的总股本(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为 798,605,27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4,242,894 股,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774,362,381 股。
2、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则执行,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19,489,904.80 元人民币(含税)。
3、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 股=619,489,904.80 元÷798,605,275 股*10 股=7.757147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757147 元/股。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健帆转债、债券代码:123117)目前尚在转股期,健帆转债的股票来源为优先使用公
司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为 798,605,275 股,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为 24,242,894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年度权
益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774,362,381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619,489,904.80 元人民币(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242,894股后的 774,362,3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2*****834 董 凡
2 02*****480 董 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23 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健帆转债,债券代码:123117)的转股价格将由人民
币 39.43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38.6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健帆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不涉及股本变动。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聪
咨询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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