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5 博思软件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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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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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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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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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1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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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1 │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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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9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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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9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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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9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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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8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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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原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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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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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5c1dae7-883a-46c9-9f24-6bb61ffc2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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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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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f05822-a76b-47bd-95a4-3520ff972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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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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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8a78058-84d4-4823-b3dc-304d8029c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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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1│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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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归属条件、归属
期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
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224dd0f-a12e-4750-8a4f-65bb4a34c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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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1│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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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 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做取消归属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
或取消归属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经股东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后,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26年 6月 8日(周一)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f819db4-dcdc-4402-bed5-f4e12ee44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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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9│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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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4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博思大厦证券管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联系人:刘春贤
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ca1fa6d-70b5-4894-a122-6d6699164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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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9│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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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
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5% 4% 15% 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10% 8% 25%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15% 12% 35% 28%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a=100%
An≤A<Am a=80%
A<An a=0
净利润增长率(B) B≥Bm b=100%
Bn≤B<Bm b=80%
B<Bn b=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取 a与 b的孰高值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 10% 8% 2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 15% 12% 35% 28%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a=100%
An≤A<Am a=80%
A<An a=0
净利润增长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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