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0 科大国创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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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26  │科大国创(3005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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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科大国创(30052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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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科大国创(300520):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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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科大国创(300520):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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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科大国创(3005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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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  │科大国创(30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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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科大国创(300520)::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合肥智联共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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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科大国创(300520):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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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科大国创(300520):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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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科大国创(30052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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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3 17:26│科大国创(3005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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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国创(3005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f8d7d9b5-5c6a-4a37-9ebe-c346fe70a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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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2│科大国创(30052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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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 
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549.2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转回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523.16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35.2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945.57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3.09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6.90                                                                                      
    存货跌价准备        329.66                                                                                      
    合计                10,549.29                                                                                   
    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1、金融工具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数字化应用及产品等客户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数字化运营客户款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供应链管理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f)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中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公司控股孙公司慧联运供应链与重庆三峡物流集团有限公                                  
                                司运输合同所涉应收账款                                                              
    期初账面价值                5,247.0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5,247.0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风险增加,预计难以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2、存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10,549.29万元,相应减少净利润8,095.8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3.48万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63.4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126d1cf-c27b-4577-856d-5f2013edb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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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2│科大国创(300520):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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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 
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
损失的。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 
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期届满前可以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的规定,辞去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
订本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0128d94-4569-4c5b-9d66-856ea1476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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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2│科大国创(300520):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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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f1dce62-612b-4796-ba92-b4c97be67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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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2│科大国创(3005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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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491,318股,发行价格 18.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1,154.80万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745.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409.6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1月 27日到位,业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6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数据智能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48,406.26  32,757.46                                                        
    2     智慧储能 BMS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20,809.56  19,955.42                                                        
    3     数字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769.44   4,441.92                                                         
    4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3,254.86                                                        
    合计                                97,985.26  80,409.66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6,651.0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4,516.85万元 
(包括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35.38万元及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722.84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根据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按目前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约 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a9d0d6a-de18-4372-ac6b-97356935f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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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1│科大国创(30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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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国创(30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c50d1c3-dfda-4c99-8393-f26199db4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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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0│科大国创(300520)::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合肥智联共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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