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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11(雪榕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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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11 雪榕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30 17:08 │雪榕生物(300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3-30 17:08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 │2026-03-30 17:08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30 17:08 │雪榕生物(30051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3-30 17:08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3-26 15:4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0 16:04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2026-03-16 16:21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16 16:21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 │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3-16 16:19 │雪榕生物(3005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3-30 17:08│雪榕生物(300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21 52341668 F.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榕生物”或“公司”)的委 托,担任雪榕生物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监 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提及中国时如 未特别指明,均指中国大陆地区,而不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第一节 律师声明的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雪榕生物本计划的相关文件之一,随其他文件一起申报或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的 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假设:雪榕生物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均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和/或盖章真实有效 ,签署的人员具备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及适当授权,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文材料或原件一致;相关文件中的事实陈述及雪榕生 物向本所披露的事实均属完整并且确实无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文件未发生任何变化、变更、删除或失效的情况。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机构、有 关人士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做出判断。 五、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 性以及有关会计、审计、财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 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和结论的适当资格。 六、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 或说明。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节 正文 一、本计划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人郑伟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雪榕生 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于 2026年 2月 9日出具《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确认本计划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董 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郑伟东、李杰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2026年 2月 11日至 2026年 3月 10日,公司对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6年 3月 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6 年 3 月 16 日,雪榕生物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雪榕生物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 3月 30日,雪榕生物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同 日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雪榕生物已就本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一)根据雪榕生物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2026年 3月 30日,雪榕生物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3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4万股 限制性股票。 (三)经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日内。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三、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雪榕生物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的相关规定。 四、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2026年 3月 30日,雪榕生物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计划激励对象为 7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4 万股。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本计划授予价格为 6.26元/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雪榕生物已就本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第三节 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6bf5583-e364-4102-a489-a61ce37be834.PDF ─────────┬──────────────────────────────────────────────── 2026-03-30 17:08│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及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雪榕”)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农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农银金租【回】租20260036号),融资租赁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同时,公司与农银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农银金租【回】保20260 036号),由公司为在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负有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便于公司顺利进行融资租赁 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山东雪榕本次担保额度使 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经审议的 本次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股比例 最近一期 已提供尚 生效前的 的2025年 生效后的 生效后剩 资产负债 在2025年 2025年度 度担保额 2025年度 余的可用 率 度担保额 担保余额 度 担保余额 2025年度 度预计有 担保额度 效期内的 担保额度 公司 山东雪榕 100% 46.13% 25,000 0 7,000 7,000 18,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8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山东雪榕生物科技园区 1号 1-1 4.法定代表人:魏善竹 5.注册资本:63,5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雪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菌种植;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 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山东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1,136.60 68,153.25 负债总额 44,349.27 31,436.89 净资产 36,787.34 36,716.3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8,506.50 22,863.48 营业利润 -26,527.65 -77.40 净利润 -26,662.64 -70.98 注: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9月 30日、2025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山东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7,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租前息、租金、违约金、留购价款、提前还款补偿金、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款项是否基于 融资租赁关系产生)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 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手续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 和处分主合同项下租赁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债务人和/或保证人需要向债权人所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或保证人承担的加倍债务利息等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23,187.96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02,832.44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68%、124.9 0%。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雪榕与农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与农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1e41469-313b-4a7b-a3a2-0f4bab2ad5f1.PDF ─────────┬──────────────────────────────────────────────── 2026-03-30 17:08│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30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6年 3月 30日为授予日,以 6.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704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郑伟东先生、李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需进行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公司首次申请提款额度为 2,000万元,后续结合资金需求可分多次申请获得贷款。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双方 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农银金租【回】租 20260036 号),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便于公司顺利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 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 2025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92883c55-8030-41c9-91a3-533ecb0ca754.PDF ─────────┬──────────────────────────────────────────────── 2026-03-30 17:08│雪榕生物(30051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雪榕生物(30051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88e3ef3-2630-425e-a2a7-46f638b8b4e1.PDF ─────────┬──────────────────────────────────────────────── 2026-03-30 17:08│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81b5af4-1ac8-4016-b909-f4d7fdf15a94.PDF ─────────┬──────────────────────────────────────────────── 2026-03-26 15:42│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雪榕”)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申请办理额度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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