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1 雪榕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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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4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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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 │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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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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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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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04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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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04 │雪榕生物(3005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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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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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08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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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4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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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4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不提前赎回雪榕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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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46│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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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将于2025年6月24日按照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为25.00元(
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票面利率为2.5%,下一年度票面利率为3.0%。
4、付息日:2025年6月24日
5、除息日:2025年6月24日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截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雪榕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6月23日前(含
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榕生物”)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8,500万元(585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8,500万元(585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7月2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2019年10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8月1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6月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2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
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6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
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发行人评级结果为AA-/稳定,债项评级结果为AA-。
2024年6月2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
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发行人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债项评级结果为A+。
2025年2月2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上海雪榕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雪榕生物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调降至A,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将“雪
榕转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调降至A。
15、初始转股价格:11.89元/股;
16、最新转股价格:4.10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次为“雪榕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票面利率为2.50
%,即每10张“雪榕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雪榕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0.00元;对于持有“雪榕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关于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5.00元;对于持有“雪榕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25.
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雪榕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2、付息日: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雪榕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的权益登记日前(包括付息的权益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
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
咨询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传真:021-3719889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4cc89d7f-59b2-4785-847b-8dc2e6078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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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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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老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新老控股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性确认中)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及杨勇萍先生分别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和 2,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
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杨勇萍
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即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可根据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在杨勇萍先生资金充裕的条件下,可在约定的期限
及额度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 3 月 18 日
,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关联关系
杨勇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3月12日,杨勇萍先生与万紫千鸿签署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
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由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
部分股份转让给万紫千鸿、杨勇萍先生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万紫千鸿及万紫千鸿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三部分组
成。上述相关主体于2025年3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25年3月3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于2025年4月16日签署了《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
协议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万紫千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事项正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
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勇萍先生回避表决。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勇萍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
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4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即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公司可根据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在杨勇萍先生资金充裕的条件下,可在约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不构成向公司的保证或承诺,具体情况以相关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杨勇萍先生为公司提
供资金支持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萍先生计划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借款
额度。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老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萍先生计划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
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萍先生已累计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4,9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杨勇萍先生增加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无需
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d3a48d53-f8f6-4166-b42e-cd729b0f1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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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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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
体监事,并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卫红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125cacb1-9f2e-44e7-b134-b3b806668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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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2│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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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即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公司可根据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在杨勇萍先生资金充裕的条件下,可在约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3月 18 日,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杨勇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系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99020a3-1c58-4d11-a5c2-d151ca73f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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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04│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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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f7d1209-6bf7-4822-a006-50825e2f0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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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04│雪榕生物(3005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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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
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
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式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 号(雪榕生物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
视频相结合方式如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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