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6 *ST名家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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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6 │*ST名家(300506):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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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12 │*ST名家(3005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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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 │*ST名家(3005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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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 │*ST名家(30050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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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 │*ST名家(3005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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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 │*ST名家(300506):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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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 │*ST名家(300506):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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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 │*ST名家(300506):名家汇重整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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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0:02 │*ST名家(30050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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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0:02 │*ST名家(30050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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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6│*ST名家(300506):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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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c3867a53-8498-4196-b2b6-26a79144f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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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12│*ST名家(3005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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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21fbc65-ebe7-434d-9568-bf87ff8c2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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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ST名家(3005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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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cfa3d56-6146-4d73-8fe4-7a4eca14c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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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ST名家(30050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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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4665970-7ac8-4386-935b-6af8d1d24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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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50│*ST名家(3005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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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331b041-aac6-46a1-a3af-a4d27e968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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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ST名家(300506):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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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cee5390-9417-471e-921e-7ff60eb54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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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ST名家(300506):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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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2025)粤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名家汇重整管理人。
根据广东高院通知,名家汇重整案定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
二、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三、会议形式
(一)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广东高院四楼大法庭
2.决定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在2025年11月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现场参会。
(1)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
指派函。
(2)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
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现场参会的债权人请提前到达会场,通过法院安检后进入法庭签到,并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授权资料。
(二)网络会议
1.会议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络债权人会议系统
2.会议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未在上述时间内收到参会短信的,请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为:0755- 83156869、18923713585、400-810-1866(语音
导航选择“3-当事人/律师的互联网产品”,再选择“3-破产债权人会议”)。
3.参会方式
(1)以网络会议方式参会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个人电脑网页端或者微信小程序参会;
(2)参会的用户名、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授权代表的手机中。用户名和密码均是系统生成,管理人
无法查看、修改,请债权人收到后妥善保存,以免影响参会;
(3)具体测试及参会方式,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搜索“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下载附件《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四、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财产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3.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审查情况报告》;
4.名家汇通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方案》;
5.名家汇介绍《重整计划(草案)》;
6.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7.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根据重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上述议程可能发生调整,具体以正式会议议程安排为准。
五、表决方式和期限
1、现场参会的债权人,可在会议现场提交表决票,或者在2025年11月10日前将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
2、网络参会的债权人,可在网络会议系统中表决,也可以在2025年11月10日前将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债权人同时提交书面表
决意见又在网络会议系统中进行投票表决的,如表决意见不一致的,以书面表决意见为准。
3、以邮寄方式提交表决票的,邮件备注栏写明:名家汇表决票。为避免管理人未能及时收到表决票,如债权人决定以邮寄方式
提交表决票的,请提前安排寄出。
4、【特别说明】有表决权债权人在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债权人会议通道正式开通后至2025年11月12日债权人会议结束前的
任意时间内登录系统并提交表决意见的,均视为已正常参会及行使表决权,相关数据纳入参会及表决统计。
六、关于参会人员或代理人的变更
如债权人此前委托的代理人已变更(不论何种原因),或者债权人拟指定其他人员参与本次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在
2025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管理人,反馈方法如下:
1、填写本通知公告附件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登记表》;
2、机构债权人盖章、自然人债权人签名及捺印指模后发送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mjhglr2024@163.com。同时,将上述扫描的纸
质原件邮寄给管理人。
3、管理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集中安排更新参会人员信息及发送用户名密码事宜。
4、参会人员或代理人未发生变更的,可以不邮寄。
七、接收清偿款的账户的变更
如债权人此前提交的用于接收本案清偿款的银行账户发生变更的,可以书面方式反馈给管理人,反馈方法如下:
1、填写本通知公告附件2《收款账户变更登记表》;
2、机构债权人盖章、自然人债权人签名及捺印指模后发送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mjhglr2024@163.com。同时,将上述扫描的纸
质原件邮寄给管理人。
3、管理人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及时更新相关账户信息。
4、债权人提交更新的银行账户,其户名必须与债权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第三方代收清偿款。
5、收款账户未发生变更的,可以不邮寄。
八、关于提供证券账户信息
为避免影响分配股票的受领,请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的债权人在本次会议结束前尽快填写重整计划草案附件之《关于受领抵债股
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并邮寄给管理人。
九、管理人收件地址和收件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802
收件人:徐律师 18923713585、18108472930;陈律师 0755-83156869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二)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影响尚未消除。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
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
,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10月 9日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
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7e197c9-08cf-4ff1-88a5-05edfbe71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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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2:56│*ST名家(300506):名家汇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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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名家汇重整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2b3adac-d9eb-4ed8-b7c9-dc009a41f8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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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0:02│*ST名家(30050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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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
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中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2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 201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
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
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
年复核多家 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05 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
2024年度持平。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
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fd9071a-6bc2-4617-b1a5-9270f670a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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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0:02│*ST名家(30050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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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
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
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抵顶工程款的房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2025 年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信
用减值损失合计7,260.27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 人民币元
2025
1、资产减值损失 19,947,082.75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085,693.89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38,611.14
2、信用减值损失 52,655,665.7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7,423,573.88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8,942.5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383,912.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142,878.12
合计 72,602,748.46
三、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算。公司计提了合同资产减
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2025年9月30日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82,779,728.21 19,655,903.21 102,435,631.42
未到期的质保金 17,002,193.23 429,790.68 17,431,983.91
合计 99,781,921.44 20,085,693.89 119,867,615.3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和合同履约成本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
。经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202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5年9月30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88,405.47 488,405.47
库存商品 4,134,520.37 138,611.14 3,995,909.23
合同履约成本 10,958,553.12 10,958,553.12
合计 15,581,478.96 138,611.14 15,442,867.82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2024年12月31 本期变动金额 2025 9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 385,133,750.39 4,586,091.63 11,086,248.51 369,461,410.25
准备
按组合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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