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3 昊志机电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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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36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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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5:55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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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7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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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20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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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5:45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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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37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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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9:47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
│ │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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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6 │昊志机电(3005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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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0 │昊志机电(3005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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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57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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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36│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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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291,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的董事肖
泳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 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泳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其中
名称 (股) 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 有限售条件流
(%) 通股(股) 通股(股)
肖泳 董事、副总经 1,291,577 0.42 322,894 968,683
林 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206,385股。
(2)上表中肖泳林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指高管锁定股。
(3)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二)减持的股份数量、比例、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
。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肖泳林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昊聚公司股权;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昊聚公司股权不超过本人出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昊聚公司股权(若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同时肖泳林先生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泳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肖泳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肖泳林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督促肖泳林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肖泳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b2ebe0cf-37e1-412d-b19f-ec453b144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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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5:55│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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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4月 18日和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2日和 2025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公司已分别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
为人民币 3,000万元、3,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6月 6日、2025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通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将公司自
有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青岛华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 36个月。
青岛华通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0690900409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种海玲
(五)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
(六)成立日期:2013年 7月 19日
(七)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号二楼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租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五)租赁期限为 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六)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期数等具体以签署的《租赁交易明细表》的约定为准。
(七)租赁物留价款为人民币 100元。
(八)担保措施:保证金人民币 120万元。
(九)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承租人转移至出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且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2d5b9e4-dd30-442e-a346-4cf8195e3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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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7│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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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
提下,使用 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9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f198908-32e9-447e-8ed3-cfea33f50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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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20│昊志机电(3005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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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分别于2025年 4月 18日和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
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和2025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广州市昊志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昊志机器人”)与中信银行申请 5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三)债务人:广州市昊志机器人有限公司
(四)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19,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 16.34%,包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2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昊志传
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00万元,显隆电机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54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16.7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ee9b3faf-0465-4dfe-8786-23d521e6e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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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5:45│昊志机电(30050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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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一)融资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8日和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22 日和 2025 年 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公司已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作
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300万元,融资期限为 24个月。
远东国际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与远东国际租赁签订《保证合同》,
为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五)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六)成立日期: 1991年 9月 13日
(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 9号、龙滨路 18号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承租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300万元。
(五)租赁期限为 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六)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租金日、每期租金金额测算详见附件《租金偿还测算表》,具体以出租人发送的《起租通知书
》/《租金变更通知书》为准。
(七)租赁物留价款为人民币 1,000元。
(八)担保措施:租赁物抵押;保证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九)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在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的同时转移给出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
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且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45871B
(三)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法定代表人:汤秀清
(五)注册资本:30,607.2836万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06年 12月 14日
(七)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号
(八)经营范围: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轴承制造;电机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2024年 12月 31 2025年 1-6月/2025年 6月
日(经审计)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120.38 294,033.04
负债总额 143,958.78 166,01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953.89 126,462.43
营业收入 130,669.20 70,32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90.04 6,33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255.51 4,421.5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承租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和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五)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六)保证期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16,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 13.57%,包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2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昊志传
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00万元,显隆电机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24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9,4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16.3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事项,能有效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
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四)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c8a448ff-c9d0-4f63-8e49-ef9b378d7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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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37│昊志机电(3005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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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于 2021 年 6月 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684 万股质押给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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