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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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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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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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 │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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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 │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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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8 │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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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49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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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3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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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3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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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 │海顺新材(300501):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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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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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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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7.0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3、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9 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17.55 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 2024 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4,168,675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5%(以 2025 年 9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193,537,918 股为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 16.98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4,629,090.4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
民币17.0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564.99 万股至 98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92%至 5.08%。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
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可能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cd36687-9ba4-4ce2-aec7-0a0ae9572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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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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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4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03元/股(含),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4,168,675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2.15%(以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193,537,918股为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64,629,090.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ea70bfd-1759-4b98-ba8e-97acc3968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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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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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以电话、微信、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
民币 17.0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月 22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4765c280-cd28-4632-8816-ee5bedfc4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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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9:04│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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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
民币17.03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8b39d446-90b9-4c08-8d17-f13c851c6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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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8│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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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1a39f74-3965-4059-bf6e-7f6511047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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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49│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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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4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03元/股(含),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952,675.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1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33,264.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da42bd30-93da-4765-b44a-e4ff4fdea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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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3│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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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ff88974-c9a2-427a-be36-67e7b68bf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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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3│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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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7ad56a0-3678-450f-9bd3-15a4ab38a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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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海顺新材(300501):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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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61a9aa3-e823-41b1-a715-bb37774fa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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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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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r1jubn99S0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
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
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武辉先生、财务负责人倪海龙先生、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董事会秘书杨高锋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 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r1jubn99S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
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667766
传真:021-37667766
邮箱:ir@hysum.com
五、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在 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bc8f3b6-813b-4d3e-8cbc-03fdd1b82c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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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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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
025 年 8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1ac6047-8d8c-4a69-bddb-0a932484c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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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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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9863826-6e36-4705-b418-f9f08e27e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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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1│海顺新材(30050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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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
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5人,分别为林武辉、朱秀梅、黄勤、王琳琳、郭珣,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为林
鑫、马石泓。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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