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0 启迪设计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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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6 │启迪设计(300500):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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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6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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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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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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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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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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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启迪设计(3005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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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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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雁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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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洁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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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6│启迪设计(300500):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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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
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年度股东会召开前 20日发出了会议通知。
2.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
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年度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00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 9号启迪设计大厦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查金荣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等相关事项,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90,091,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842%。其中: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9,511,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 4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79,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
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6、8涉及关联股东对议案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
本次年度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年度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
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a95c409-4f6d-4c8a-8aea-fbf178f12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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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6│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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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2cb89f0-cede-45d7-9ae1-b16b506d8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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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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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设计)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启迪设计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启迪设计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五、 强调事项
启迪设计 2025年 12月 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503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启迪设计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本段内容不
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磊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宇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0342e6-462b-4864-a3b9-94212195d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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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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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启迪设计”)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663 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启迪设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启迪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启迪设计公司2
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启迪设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启迪设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启迪设计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启迪设计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磊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宇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启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万元) 况 (万元) 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0,076. 118,479.
71 2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80.36 730.4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78% 0.6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780.36 与主营业务 730.41 与主营业务
、包装物,销 无关 无关
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实现的收入,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
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80.36 730.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页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万元) 况 (万元) 况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
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9,296.3 117,748.
5 87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ce9462-bc66-462a-8656-b98376e4c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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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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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d59183-4dac-4ae4-81cb-e04b37bc4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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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启迪设计(30050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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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 9号启迪设计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回报规划>的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其中:提案 6 与提案 8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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