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2 华图山鼎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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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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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图山鼎(30049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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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图山鼎(30049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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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图山鼎(30049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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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10 │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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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58 │华图山鼎(300492):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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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46 │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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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46 │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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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06 │华图山鼎(3004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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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54 │华图山鼎(300492):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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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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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b0adaa2-747e-44de-acb0-377c47f4c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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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图山鼎(30049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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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
2、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1:00 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7名,实际出席监事 7名,会议由张金国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ca62f13-a5a7-4321-b576-3b3f6885d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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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图山鼎(30049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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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30049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a401cc0-a369-4a03-b55c-f42035881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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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图山鼎(30049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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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30049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aa9c987-925e-4c60-9b65-b2e6ed387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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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10│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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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肖德伦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221 人,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121,106,00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
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
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赞成 121,106,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任洪彦、邓斌宾、刘有珍为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赞成 121,106,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经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于同日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洪彦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
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本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121,106,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102bc0ec-0958-4b84-8441-ac352471a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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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58│华图山鼎(300492):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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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并于 2025 年 5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 6月 24 日,公司
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5 年 7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15,56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6,681,058股的 1.9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0,232,397.9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3,696,76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8%,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
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
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12,5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2,500.00万份。持股计
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参与人数为
221 人。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 121,106,000.00 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121,106,000.00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3,696,76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9月 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8%,过户价格为 32.76 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
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
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负责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持股计划行使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前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
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
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公布、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
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b5a9e9f3-0c64-4c87-a28e-ef6268fe0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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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46│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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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5 年 8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正杲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9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时代 1号 37 层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2 日
(八)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出席会议 现场出席 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除公司董事、
总体情况 会议情况 情况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
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 52 4 48 50
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 138,948,89 128,711,56 10,237,32 11,905,431
持 0 6 4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 72.0445% 66.7364% 5.3080% 6.1729%
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比例(%)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815,563 股,不享有表决权,剔除后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92,865,495 股。
除监事陈颖、袁根东因工作原因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关联股东天津华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 股东所持有表决 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38,633,270 99.9786% 100 0.0003% 8,180 0.021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 股东所持有表决 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11,897,151 99.9305% 100 0.0008% 8,180 0.06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荣胜律师和郑晴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23e6d82-ab8e-41c9-8d82-b99a8a31d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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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46│华图山鼎(3004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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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
题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
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
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
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5年 8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2025年 8月 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了召开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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