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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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 │恒锋工具(3004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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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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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 │恒锋工具(300488):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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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7: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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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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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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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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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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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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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23 │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 │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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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恒锋工具(3004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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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7月 1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议案》
自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 年 7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7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由
31.71元/股调整为 31.45 元/股),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
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锋工转债”自 2024年7月 25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
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
前赎回“锋工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17日至 2025年 10月 16日),如再次触发“锋工转债”上述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年 10 月 1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锋工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a1d61ff7-915e-40d2-b8e4-87f9313d8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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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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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a0d557cf-1e7e-4630-a014-8f0bfbacd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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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4│恒锋工具(300488):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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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恒锋工具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2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21,727.
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8,778,27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
至 2030 年 1 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
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24.19 元/股。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5,679,28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59,474 股后的
163,619,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95 元/股调整为 24.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
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5,679,32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99,974 股
后的 162,679,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
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75 元/股调整为 24.3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73,136,5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99,974 股后的
170,136,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7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年 6 月 27
日起由 31.71 元/股调整为 31.45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议案》,考虑到“
锋工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7 日至 2025年 10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锋工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锋工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
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锋工转
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锋工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周姚娟女士在“锋工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7 月 16 日)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7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交易“锋工转债”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数 期间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张) 量(张) (张) (张)
恒锋控股 控股股东 2,744,674 0 1,179,840 1,564,834
陈尔容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465,000 0 465,000 0
陈子彦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 140,000 0 140,000 0
经理
陈子怡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 16,000 0 16,000 0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姚娟 副总经理 761 0 761 0
合计 3,366,435 0 1,801,601 1,564,834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锋工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锋工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减
持“锋工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锋工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abf848bd-3000-4699-845d-13f9c8dfa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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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7:3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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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5年 6 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9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锋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
年 6月 27日起由 31.71元/股调整为 31.45元/股);2.若在未来触发“锋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恒锋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 1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21,727.4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8,778,27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2月 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年 7月 25日至
2030年 1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
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24.19 元/股。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
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
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
.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5,679,32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99,974 股后
的 162,679,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 11
月 27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
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75 元/股调整为 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
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6 月 27 日,
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24.39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9 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锋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 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
年 6月 27日起由 31.71元/股调整为 31.4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锋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
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锋工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
锋工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43bde25f-4057-42bc-abff-f8ab5a07e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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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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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ee10bb06-ea22-4e82-a378-be9ff25cc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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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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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 7月 25日至 2030 年 1月 18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6月 26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27日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锋工转债”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6日)止暂停转股,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相关规定,“锋工转债”将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月 27日起恢复转股。敬
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9790437-b63c-4800-abaa-9c127a1a7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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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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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2.调整前“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39 元/股
3.调整后“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19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2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 号)核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了 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2月 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锋工转
债;债券代码为:123239。
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
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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