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2 万孚生物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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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5:4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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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6:17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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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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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 │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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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 │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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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36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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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4 │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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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37 │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章程修订案(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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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36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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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36 │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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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5:4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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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天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深
医疗”)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证号 有效期至 预期用途
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 粤械注准 2030/6/1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组织型纤溶酶
剂-抑制剂 1 复合物 20252400862 原激活剂-抑制剂 1 复合物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
测定试剂盒(化学发 于反应纤溶系统的状态。
光免疫分析法)
纤维蛋白(原)降解 粤械注准 2030/6/3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纤维蛋白和纤
产物测定试剂盒(化 20252400938 维蛋白(原)降解产物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
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原发性和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相关疾病
的辅助诊断。
纤溶酶-α2 纤溶酶抑 粤械注准 2030/6/3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纤溶酶-α2 纤溶
制剂复合物测定试剂 20252400939 酶抑制剂复合物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出血、
盒(化学发光免疫分 血栓性疾病的辅助诊断。
析法)
凝血酶-抗凝血酶复 粤械注准 2030/6/3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凝血酶-抗凝血
合物(TAT)测定试剂 20252400940 酶Ⅲ复合物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血栓形成性
盒(化学发光免疫分 疾病的辅助诊断
析法)
血栓调节蛋白测定试 粤械注准 2030/6/3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血栓调节蛋白
剂盒(化学发光免疫 20252400941 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血栓性疾病的辅助诊断。
分析法)
甲胎蛋白测定试剂盒 国械注准 2030/5/28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血浆样本中的甲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 20253401046 胎蛋白(AFP)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
法) 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
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能用
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国械注准 2030/6/19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血浆样本中的总前列腺
测定试剂盒(化学发 20253401176 特异性抗原(tPSA)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
光免疫分析法) 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
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
不能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 国械注准 2030/5/28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血浆样本中的游
原测定试剂盒(化学 20253401059 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fPSA)。主要用于对恶性肿
发光免疫分析法) 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
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
不能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 粤械注准 2030/4/6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样本中的癌胚抗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 20252400479 原(CEA)的含量。临床上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
法) 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
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
查。
上述产品包括血栓五项检测试剂和肿瘤标志物检测试剂,可为临床提供更丰富的检测菜单和更便利的组合。
天深医疗新获批的血栓五项联合 D-Dimer 在临床的普及及开展,有助于血栓性疾病辅助诊断、DIC 早期诊断、溶栓和抗凝药物
疗效监测、再栓监测及血管内皮系统损伤的诊断等,可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全面、更丰富、更精准的诊疗手段。
肿瘤标志物检测方面,天深医疗单人份化学发光系统累计获得 16 项肿瘤标志物检测医疗器械注册证,成为国内套餐最齐全的小
型发光系统,可为临床提供更便利的组合。
天深医疗单人份化学发光产品线已推出多款不同通量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球范围内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150
余项,检测菜单涵盖心标、炎症、血栓、甲状腺、性激素、贫血、骨代谢及肿瘤、传染病检测等 9 大领域。未来,万孚生物将持续
依托高水平、全球化的研发创新体系,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让生物科技惠及万众。
公司未来会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的销售,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产品目前尚无法预测产品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45ea16c-f7f8-4221-9db8-9a690031c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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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6:17│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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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
体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证号 有效期至 预期用途
人类微卫星不稳定性 国械注准 2030/07/16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结直肠癌患者福尔马
(MSI)检测试剂盒 20253401409 林固定石蜡包埋(Formalin fixed paraffin
(荧光 PCR 熔解曲 embedding,FFPE)肿瘤组织样本中微卫星位点
线法) ACVR2A、CENPQ、SLC22A9、LRIG2、
DIDO1、MRE11、TGFBR2、PSIP1,根据微卫
星位点不稳定的数量,将结直肠癌分为微卫星高
度术稳定型(MSI-H)和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
(non-MSI-H,即 MSS 或 MSI-L)两种状态。
微卫星不稳定性(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MSI)是 DNA 复制过程中形成大量移码突变、引起的核苷酸重复单元数量改变
的现象。多种肿瘤中均可见 MSI,常见于结直肠癌、子宫内膜癌和胃癌。 MSI 检测对多种实体瘤患者有重要意义,包括林奇综合征
筛查、指导5-FU 类化疗药物的选择、预后分层和筛选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获益人群等。
公司聚焦肿瘤患者和临床需求,依托强劲研发实力历经五年攻关,成功推出国内首个基于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的 MSI 检测试剂
盒。该产品聚焦现有 MSI 检测痛点,大胆创新突破,实现检测位点、方法学、样本类型等三个维度的革新。此次获批不仅是公司在
肿瘤精准检测领域的里程碑突破,更通过技术革新让简单、可及的检测方案触达更多临床,助力提升肿瘤患者诊疗效率与生存质量,
推动肿瘤精准医疗普惠化发展。
公司未来会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的销售,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该产品目前尚无法预测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0/7189c1f9-5483-43fb-9502-7cbeab75b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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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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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4 日,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
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对激励对象的
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4.40 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文件一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e9fe01b8-a85b-42e1-a413-8a5b3aa1e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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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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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14:00 在公司 D 座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6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1 人,代表股份 210,616,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485%。其中
: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7,719,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8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62,896,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298 人,代表股份 13,981,792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09,598,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0%;反对 1,010,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79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9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2.7242%;反对 1,010,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6%;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9,532,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4%;反对 1,06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59%;弃权 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9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2.2488%;反对 1,06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10%;弃权 18,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fbf50120-dd0f-490e-8b1f-1eee59d4e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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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00│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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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中
国大陆地区)以及《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
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州万孚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
象、会议登记方法和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
8号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
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会议登记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7,719,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839%。
(二)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和所作的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共2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2,896,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46%。
(三)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0,616,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7485%。
(四)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
(五)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
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二)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09,59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0%;反对股数1,010,69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9%;弃权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09,53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4%;反对股数1,06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9%;弃权股数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f1003bd8-bacd-4fe6-8f18-ee3023b68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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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36│万孚生物(30048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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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26.60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州万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0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0
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6.00 亿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6.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万孚转债”,债券
代码“12306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93.55 元/股。
2021 年 2 月 4 日,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万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3.55 元/股调整为 93.57 元
/股。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年度利润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万孚转债”转股价格由 93.57 元/股调整为 71.6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生效。
2021 年 7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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