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1 厚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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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7 │厚普股份(300471):202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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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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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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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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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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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
│ │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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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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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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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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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 │厚普股份(30047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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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7│厚普股份(300471):202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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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300471):202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efca2a-03dc-4693-9e66-37ba23cb3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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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厚普股份(3004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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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 2026 第 0148000 号
目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 2026第 0148000号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厚普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厚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厚普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恒
中国注册会计师:向勇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24c2e27-7492-4655-a509-ceb2f3373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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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厚普股份(300471):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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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
普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金额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理财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单个产品的投资到期时间晚于审议期限
,则自动顺延至投资期限到期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
多的投资收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厚普股份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643d5a5-9b7e-4d76-af92-4d6b23ea5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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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厚普股份(300471):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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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
普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厚普股份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季文、王一妮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嘉绮瑞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2,070万元,公司关联方
暨嘉绮瑞股东成都德昇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昇领航”)同时对嘉绮瑞提供借款不超过 930万元。上述
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年化利率均为 4.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
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德昇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3LPKD1D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一妮
出资额:200万人民币
住所:成都高新区康隆路 555号 102栋 5层 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823.33万元、负债总额 3,615.92万元、净资产 207.41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0万元、利润总额 8.65万元、净利润 7.46万元(未经审计)。
(二)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1 王梓隶 自然人股东 90%
2 王一妮 自然人股东 10%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昇领航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一妮女士,王一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季文先生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项规定,德昇领航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德昇领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省嘉绮瑞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5644749220
住所:成都市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旺隆路 551号
法定代表人:于鑫
注册资本:1,29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18日
经营范围:航空零部件、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商品进出口业务(以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607.09 万元、负债总额7,072.25万元、净资产 11,534.83 万元;2025年
度营业收入 7,068.98 万元、利润总额 162.25万元、净利润 187.77万元(经审计)。
(三)股权情况
公司持有嘉绮瑞 69%的股权,系嘉绮瑞控股股东;德昇领航持有嘉绮瑞 20%的股权,北京同盛创优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同盛创优”)持股11%。
(四)被资助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嘉绮瑞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向控股子公司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2,17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到期余额为 0万元,嘉绮瑞不存在财务资助逾
期不能清偿的情形。
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德昇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合伙人信息、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2、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德昇领航对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930万元。
(二)北京同盛创优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4BLMJ9J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小影
出资额:1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环科中路 17号 26幢 1层 101-024(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1 李小影 自然人股东 20%
2 李东芳 自然人股东 80%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同盛创优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及说明
同盛创优本次未就财务资助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系由于其自身资金原因无法提供。鉴于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中的股东中除
同盛创优外均对应提供了财务资助,同时同盛创优持有资助对象嘉绮瑞的股权比例相对较少,也未参与被资助对象嘉绮瑞的实际经营
,且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嘉绮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9%股权,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经营、资金管
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同盛创优本次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2,070万元,德昇领航对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93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上财务资助均用于生产经营,年化利率均为 4.2%,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协议为准。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和关联人德昇领航共同提供,本着市场化原则按年利率 4.2%收取利息,嘉绮瑞其他股东同盛创优未同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且公司能够对嘉绮瑞的经营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控,公司将会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嘉绮瑞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人德昇领航亦同步向嘉绮瑞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该事项外,公司与关联
人王季文、王一妮、德昇领航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5,380万元(不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4
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11%,系公
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出表导致:公司于 2018年向原控股子公司湖南厚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剩余未归还本金
加利息为 3,310万元,该公司于 2024年 4月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而出表。该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收到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判令其于前述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公司借款及利息共计 5,015.48万元,公司同步申请财产保全亦被湖南省
汉寿县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目前湖南厚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中。
九、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德昇领
航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嘉绮瑞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本
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并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本着市场化原则按年利率 4.2%收取利息,关联交易的价格
和条件公平、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嘉绮瑞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
资信状况,风险可控。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嘉绮瑞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减轻其资金压力,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
公司嘉绮瑞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厚普股份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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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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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c508d33-cf9f-474e-9a66-5ee8efcde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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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50│厚普股份(3004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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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8月 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批复,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元,扣除发行费用 4,855,686.32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15,144,310.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9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该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
303-3室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保荐代表人 杨光远、丁梓
联系电话 021-65779433
三、厚普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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