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1 厚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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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20  │厚普股份(300471):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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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20  │厚普股份(30047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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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20  │厚普股份(300471):关于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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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19  │厚普股份(30047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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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17  │厚普股份(30047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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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17  │厚普股份(30047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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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16  │厚普股份(3004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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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9  │厚普股份(3004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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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22:04  │厚普股份(300471):《厚普股份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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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22:04  │厚普股份(300471):厚普股份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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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20│厚普股份(300471):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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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
普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即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原审议的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董事 
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本次新增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10,000 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董 
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金额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理财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单个产品的投资到期时间晚于审议期
限,则自动顺延至投资期限到期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 
多的投资收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选
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厚普股份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3a86408-e58b-42fa-b709-c4fb38094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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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20│厚普股份(30047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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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
普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989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65,992,87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94,471.2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8,526.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135,944.34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3)第 00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169.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支付计划,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
资金使用。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5年 10月 27日起至 2026年
 10月 26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协定存款或约定活期存款利息协议均按账户签署,账户内资金均会按协定存款利息或约定利息计息,实际为活期资金,保本且使
用不受限制,所以现金管理额度为全额。公司承诺将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
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收益一并纳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范围。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
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
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厚普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f8df357-78a8-49bd-b737-79b422452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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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20│厚普股份(300471):关于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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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下同)。        
    2、投资金额:本次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 
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即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   
    (二)投资金额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原审议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
5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本次新增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
25 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单个产品的投资到期时间晚于审议期限,则自动顺延至投资期限到期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选
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但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 
多的投资收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f40b34c-b8ca-400a-8217-33ad184f9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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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19│厚普股份(30047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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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普股份(30047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b1a91fe-106e-4508-aea0-3083570fd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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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17│厚普股份(30047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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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989 号),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
,992,875股,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完
成,公司总股本由 404,165,856 股增至 470,158,731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04,165,856 元增加至 470,158,731 元。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4,165,856 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158,731 元。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公司章程》修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416.5856万元。                47,015.8731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40,416.5856万股,每股金额 1元。  47,015.8731万股,每股金额 1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次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 
数变更所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34190a4-8db6-4615-9157-fc5a6c250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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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20:17│厚普股份(30047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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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2、投资金额:20,000 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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