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0 ST惠伦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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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28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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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5:54 │ST惠伦(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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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 │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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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 │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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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 │ST惠伦(30046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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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42 │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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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06 │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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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26 │ST惠伦(30046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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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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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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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28│ST惠伦(30046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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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2000 万元–16000 万元 亏损:1889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3000 万元–17000 万元 亏损:2029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55000 万元–62000 万元 5511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54900 万元–61900 万元 55089 万元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长期资
产及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长期资产减值 2000 万元至 2500 万元,存货减值 38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另外,预计计提信
用减值 400 万元至 600 万元。目前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确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 1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9eb65e7-829b-4fde-84df-39f1b3b59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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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5:54│ST惠伦(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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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566afe2-67cd-482e-b578-0a615a059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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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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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稳定发展,公司计划向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本次
借款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利率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方名称: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0 年 05 月 1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积清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59001555582526T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112 室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403.21 24,888.08
负债总额 23,660.67 19,724.08
净资产 4,742.54 5,164.00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421.47 -116.59
净利润 -421.47 -116.59
2、赵积清先生
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赵积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4%;新疆惠伦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40,32
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3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积清先生。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赵积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与其之间的往
来为关联往来。
(三)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借款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2、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关联交易定
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
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是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缓解公司融资压力,以及提高公
司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
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同意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支持公司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开展本次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533330b4-48f8-4bfc-b204-c73d240d6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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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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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eed35649-351f-4520-85e1-ed2474059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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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8│ST惠伦(30046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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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以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工作绩效表现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或津贴: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
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经股东会批准
,公司可另行向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七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标准如下: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长期贡献,具体激
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
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
过后的金额为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ab9e8ab8-e6b1-4b78-aff2-6f42e16e3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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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42│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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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054d0835-f831-47b3-829c-ec1939e4a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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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06│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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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并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文件,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于 2025 年 7月 1
5日披露了更正后的相关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和研判。如果仍然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3c8cef05-5ec7-476e-a5f8-b69d70d83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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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26│ST惠伦(30046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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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质押起始日 冻结到期 冻结申请人 原因
或第一大股东及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日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新疆惠伦 是 8,419,148 20.88% 3.00% 否 2025-12-24 2028-12-23 济南市中级 司法冻
人民法院 结
新疆惠伦 是 11,171,630 27.70% 3.98% 否 2025-12-24 2028-12-23 济南市中级 司法再
人民法院 冻结
赵积清 是 3,669,000 24.46% 1.31% 否 2025-12-24 2028-12-23 济南市中级 司法再
人民法院 冻结
赵积清 是 2,266,200 15.11% 0.81% 否 2025-12-24 2028-12-23 济南市中级 司法冻
人民法院 结
合计 — 25,525,978 46.14% 9.09% — — — — —
注:1、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 14,840,630 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质押的股份。
2、相关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股 累计被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赵积清 15,000,000 5.34% 5,935,200 0 39.57% 2.1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股 累计被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新疆惠伦 40,327,380 14.36% 20,524,180 0 50.89% 7.31%
合计 55,327,380 19.70% 26,459,380 0 47.82% 9.42%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情况
1、本次被司法冻结/再冻结主要系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与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中证乾元金有缘 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及还款安排》后,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未能如期偿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11,333.57
万元,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对新疆惠伦及赵积清先生持有的部分未质押的公司股份和部分已质押的公司股份申
请了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协商和解。
2、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不会对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f3c029f-f5af-4f2c-b4cb-743d46d83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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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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