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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0(惠伦晶体)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460 ST惠伦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0 00:00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5-12-10 00:00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 │2025-12-05 20:00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注销合营公司的公告 │ ├─────────┼──────────────────────────────────────────────┤ │2025-10-28 17:29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7:26 │惠伦晶体(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14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9:14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1:09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8 21:08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1:08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5-12-10 00:00│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22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天,将于 2025 年12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 惠伦”;股票代码不 变,仍为“300460”;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证券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 惠伦” 3、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 30046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22号)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1 年、2022 年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 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 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公司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将加强措施,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正常、市场客户有序拓展、外部融资积极推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 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办 联系电话:0769-38879888-2233 联系邮箱:flzqsw@dgyle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9a4d65f0-7b31-42c0-b2e4-09ba8cc5f8e7.PDF ─────────┬──────────────────────────────────────────────── 2025-12-10 00:00│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5003 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500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先生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2025 年 12 月 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22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积清、韩巧云、邓又强、姜健伟、韩继玲: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 晶体或公司)、赵积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 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惠伦晶体、赵积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惠伦晶体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惠伦晶体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 名义向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某拆迁有限公司、苏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某有限公司、某(电 子)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等 7家公司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 疆惠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本人等关联方银行账户,用于归还新疆惠伦股权质押款及赵积清个人借款。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0,000元,期末余额为26,630,000 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惠伦晶体 20 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5.12%。截至 2025 年3 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惠伦晶体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二、惠伦晶体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为掩盖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惠伦晶体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公司账面虚构了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资产,上述资产以结转原材料成本和摊销费用的形式虚增公司 2021 年成本费用 8,639,070.52 元,虚减 2021年利润总额 8,639,07 0.52 元;虚增 2022 年成本费用 23,954,692.38 元,虚减2022 年利润总额 23,954,692.38 元。 (二)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惠伦晶体一是通过与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珠海 某有限公司等 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并虚假发货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二是在与某有限公司以及某(香港)有限公司 等 3家客户的交易中,对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三是在与客户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中,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 行冲减处理。以上情况导致惠伦晶体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25,489,938.60 元,虚增营业成本 8,405,160.43 元,虚增利润总额 17 ,084,778.17 元;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62,333,644.39 元 ,虚增营业成本 41,019,509.51 元,虚增利润总额21,314,134.88 元。 上述结转的营业成本中,有 1,231,618.19 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的成本相重叠。 综上所述,2021 年、2022 年,惠伦晶体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虚增营业收 入 25,489,938.60 元、62,333,644.39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3.89%、15.79%;2021 年虚增利润总额 8,445,707.65 元、2022 年虚减利润 1,408,939.34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13%、0.91%。惠伦晶体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定期报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惠伦晶体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 行为。 惠伦晶体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赵积清,组织、实施上述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虚增成本费 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签字保证惠伦晶体 2020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惠伦晶体上述违 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分管销售和采购工作,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负责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二人知 悉并参与相关虚构业务,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惠伦晶体 2020 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惠伦晶 体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惠伦晶体2020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惠伦晶体 20 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惠伦晶体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惠伦晶体 2021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时、赵积清作为惠伦晶体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导致惠伦晶体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供述调查未掌握的 违法行为等因素,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二、对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 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韩巧云、邓又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四、对韩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五、对姜健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 ,就我局拟对你们作出的处罚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 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将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147ae43-8b8b-4d42-8b40-ded2d68680ca.PDF ─────────┬──────────────────────────────────────────────── 2025-12-05 20:00│惠伦晶体(300460):关于注销合营公司的公告 ─────────┴────────────────────────────────────────────────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注销合营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c2df1278-52eb-4b43-9c24-18d55a25c89e.PDF ─────────┬──────────────────────────────────────────────── 2025-10-28 17:29│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5066036-5bcc-4296-8c52-cc6189ed8e48.PDF ─────────┬──────────────────────────────────────────────── 2025-10-28 17:26│惠伦晶体(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剑华先生 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 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意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相关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69493cd-ba0d-4158-b94a-69ea0131ad99.PDF ─────────┬──────────────────────────────────────────────── 2025-09-15 19:14│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da7e49b-594e-4f94-a8f9-18622e9e0b4b.PDF ─────────┬──────────────────────────────────────────────── 2025-09-15 19:14│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惠伦晶体(3004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42636713-7cb1-4a96-a3f3-ea1fee2b07a8.PDF ─────────┬──────────────────────────────────────────────── 2025-08-28 21:09│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5 年9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3.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提案 2及提案 3需逐项表决。提案 2中的 2.01、2.02、2.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 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办(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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