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4 深信服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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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4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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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1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2025年度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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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1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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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1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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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32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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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32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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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2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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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48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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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48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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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4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信服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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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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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4,900 股,累计回购的股
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 5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38,6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01672c76-dd3d-4e43-9cd2-fc6ee476b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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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1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2025年度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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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信服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信服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26 日,票面利率为 0.40%。
6、“信服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凡在 2025 年7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7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5 年 7 月 27 日
8、下一年度票面利率:0.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 号)同意注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14.756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信服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21,475.6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服转债”,债券代码“123
210”。
根据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7 月 28 日支付“信服转债”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1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21,475.6000 万元(1,214.756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9 年 7 月26 日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7 月26 日
(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深信服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420】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维持“信服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信服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
当期票面利率为 0.40%,本次付息每 10 张“信服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一)对于持有“信服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
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20 元;
(二)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
(三)对于持有“信服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二)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三)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四、 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信服转债”全体持有人。
五、 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 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和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
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信服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5-26581945
邮箱:ir@sangfor.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2ca59300-830a-497c-855d-d2f3b6f51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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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1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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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4,900 股,累计回购的股
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 5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38,6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bc1075b0-9039-4d7e-86ca-8cf89eeb4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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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1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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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41ca9097-17f9-471d-8d04-886e134fd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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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3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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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8158d06d-f81e-47fb-af55-f3e681cf6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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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3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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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a581682f-b953-4a99-8d0f-2edd619b2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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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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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6 日;
3、暂停转股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信服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 转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信服
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相关规定,“信服转债”将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恢复转股。敬请
“信服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c9bc0de9-0204-467c-83c9-8e1130dc9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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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48│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信服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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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110.97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110.91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一、 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 号)同意注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14.756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信服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21,475.6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服转债”,债券代码“123
21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2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6 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11.74 元/股。
(1)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 12 月 26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416,880
,452 股增加至 419,785,512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74 元/股调整为 111.3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2)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
由 419,785,512 股增加至419,848,216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32 元/股调整为 111.3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7 日。
(3)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31 元/股调整为 111.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
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
(4)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
由 419,848,962 股增加至419,970,712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26 元/股调整为 111.24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5)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
股本由 419,970,744 股增加至421,862,460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24 元/股调整为 110.97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
效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
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 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63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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