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2 山河药辅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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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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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0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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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02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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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02 │山河药辅(3004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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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2 │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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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0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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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1 │山河药辅(300452):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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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9:56 │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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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9:56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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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0 │山河药辅(30045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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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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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452,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债券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月 11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自2025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申请日)至 2025 年 6月 20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在 巨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
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相关规定,“山河转债”将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23 日开市起恢复
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b84721f5-f48b-4a33-a2c3-8fe5a8208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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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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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信徽息山一河致药。用信辅息料一股致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
医药”)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97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82.55 万股)的 3%。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医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上海复星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3 12.54 2,282,800 0.98%
医药产业 月 18日
发展有限 至 2025
公司 年 6月 10
日
大宗交易 - - - -
其他方式(需明确)
合 计 - 12.54 2,282,800 0.98%
注:1、减持均价未扣除交易费用;
2、计算减持比例的总股本需扣除已回购股份 1,825,500 股后,按 232,623,987 股计算。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2025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2025
称 年 3月 17日) 年 6月 15日)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上海复 合计持有股份 23,928,059 10.20% 21,645,259 9.23%
星医药
产业发 其中:无限售条件 23,928,059 10.20% 21,645,259 9.23%
展有限 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545596e4-332a-43e8-9501-a8762d4f8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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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02│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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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452,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2、债券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3、修正前转股价格:13.6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13.30元/股
5、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一、关于“山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8号”文同意注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
、“公司”)于 2023 年 6月 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32,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股息 3.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825,500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9,787,196.1 元/234,4
49,487股=0.2976641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山河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60-0.2976641=13.3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0 元/股调整为 13.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月 23日开始生效。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山河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 6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f6d7b99-1920-403a-b406-0fc65fe99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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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02│山河药辅(3004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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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
025年6月13日) 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5年6月12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自2025年4月22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5
年6月12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34,449,414股增至234,449,487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449,487扣除已回购股份1,825,500股后的232,623,9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
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9,787,196.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
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的 股 份 ) *10 股 =69,787,196.1 元 /234,449,487 股
*10 股=2.976641元/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总股本=69,787,196.
1元 /234,449,487 股=0.2976641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6641元/股。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
7、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23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00元人民币(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25,500.00股后的232,623,9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0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318 尹正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姜之舟
4、咨询电话:0554-2796116 传真电话:0554-2796242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d811d9e7-da6e-4403-bb33-565602c2e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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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2│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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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00a0f2a2-b302-4d4c-8ec4-abb6b645e3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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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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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转股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月 11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山河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772e713b-99f9-42ed-a53e-fb188a845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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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1│山河药辅(300452):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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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河转债”将于 2025年 6月 12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张“山河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5.00 元(
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1日。
3. 除息日:2025年 6月 12日。
4. 付息日:2025年 6月 12日。
5.“山河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6.“山河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凡在 2025 年6 月 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6月 1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6月 12 日,下一年度利率:1.0%。
一、“山河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99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000万元(320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2,000万元(32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7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 2023年 6月 12日至 2029 年 6月 1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年 12月 18日至 2029 年 6月 11日
8.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
有人负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山河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2025 年 6 月 11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5%,本次付息每 10 张“山河转债”(面值 1,000元)债券
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00元;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5.00元;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
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元。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1日
2. 除息日:2025年 6月 12日
3. 付息日:2025年 6月 1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
有人。
五、付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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