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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3(金雷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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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3 金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6 18:36 │金雷股份(3004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8:36 │金雷股份(3004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6 18:36 │金雷股份(30044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2 17:58 │金雷股份(300443):中泰证券关于金雷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8-28 17:46 │金雷股份(30044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7:45 │金雷股份(30044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 │2025-08-28 17:45 │金雷股份(30044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8-28 17:45 │金雷股份(300443):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7:44 │金雷股份(30044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8 17:44 │金雷股份(30044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 2025-09-16 18:36│金雷股份(3004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30。(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号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16 名,所持股份111,527,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3 名,代表股份104,152,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人,代表股份 7,375,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1,18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4%;反对 2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010%;弃权 1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84%;反对 2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7%;弃权 1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19%。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1,29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9%;反对 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94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5,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30%;反对 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67%;弃权 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9a21f6ec-b172-44a8-bb80-ab965c4410ee.PDF ─────────┬──────────────────────────────────────────────── 2025-09-16 18:36│金雷股份(3004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 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年 8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 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14:30 在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内容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 合法资格;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为111,527,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5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104,152,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 人,代表股份 7,375,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3 人,代表股份 7,375,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时按照《公司法》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182,6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4%;反对 22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0%;弃权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3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84%;反对 22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7%;弃权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641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298,0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9%;反对 21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145,8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30%;反对 21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7%;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80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c1fae569-5181-4cf0-88b8-ee5eb476ed86.PDF ─────────┬──────────────────────────────────────────────── 2025-09-16 18:36│金雷股份(30044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雷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新能源(东营)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钢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相关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金雷新能源(东营)与工行钢城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万元,借款期限 6年。公司与工行钢 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后续,金雷新能源(东营)将根据实际需求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为金雷新能源 (东营)实际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金雷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DQ7L7E9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 72号海通智慧广场 2幢 211室 5、法定代表人:王瑞广 6、注册资本: 1,000万元 7、成立日期: 2024年 7月 11日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金雷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金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金雷新能源(东营)100%股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金雷新能源(东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经营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460.09 27,726,817.36 负债总额 55.66 17,770,322.5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5.66 17,770,322.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190,404.43 9,956,494.86 项目 2024 年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595.57 -33,909.57 净利润 -9,595.57 -33,909.57 12、金雷新能源(东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债务人:金雷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 保证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金雷新能源(东营)根据实际需求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为实际发放的贷 款提供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 、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主债务履行完毕时,债权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保证合同终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3亿元(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 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5.48%;提供担保总余额3,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工行钢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1aa537b-2dbf-4feb-bf51-174d26a4ebd4.PDF ─────────┬──────────────────────────────────────────────── 2025-09-12 17:58│金雷股份(300443):中泰证券关于金雷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雷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琳琳 联系电话:021-2023593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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