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2 润泽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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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16 │润泽科技(30044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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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润泽科技(3004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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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润泽科技(30044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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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润泽科技(300442):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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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20:46 │润泽科技(30044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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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 │润泽科技(30044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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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6 │润泽科技(30044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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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6 │润泽科技(300442):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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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0 │润泽科技(30044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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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0 │润泽科技(30044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泽科技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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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16│润泽科技(30044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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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0元/股(含)。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月 1日、2025 年 8月 6日、2025
年 9月 2 日、2025 年 10 月 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034、2025-042、2025-048、2025-056、2025-061)。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7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
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9.28元/股,最低价格为 45.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58,351,633.9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63b5db82-cdd4-49d6-ab65-d88aa23a0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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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润泽科技(3004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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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3004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e103334-794c-4473-bd05-c02e54ae7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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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润泽科技(30044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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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30044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ec01da1-8a81-4825-a356-f66c34bba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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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润泽科技(300442):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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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300442):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ebf2692-db68-4df4-ac63-79ce895d9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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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20:46│润泽科技(30044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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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姜卫东先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大容”或“减持主体”)持有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50,03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12%,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683%)
。
2、宁波大容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5 年10月 31日至 2026年 1月 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16,343,434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不超过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大容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合杰创投”)、姜卫东先生出具
的《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号 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注1]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号 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注1]
1 宁波大容 50,031,000 3.0612% 3.0683%
合计 50,031,000 3.0612% 3.0683%
注 1: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1,634,343,573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3,785,460股后的总股本 1,630,558,11
3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16,343,434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2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宁波大
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8,171,717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5012%);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8,171,717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的 0.501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5 年 10月 31日至 2026年 1月 30日。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减持主体在公司 2022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
作出的承诺如下:“(1)对于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本次重组终止
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
(2)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上述锁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在 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由于作出限售承诺等原因而锁定的股份已于 2025 年 8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在公司 2015年 4月 2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
的承诺如下:
(1)宁波大容承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宁波大容减持公司
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姜卫东先生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减持公司
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
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1a761a0-486d-49b1-9325-4cf762aad3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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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润泽科技(30044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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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0元/股(含)。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月 1日、2025 年 8月 6日、2025
年 9月 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034、2025-042、2025-048、2025-056)。
因公司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4.8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74.47 元/股(含本数)。按调整后的价格上限 74.4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由 6,678,242 股至 13,356,485 股调整为 6,71
4,113 股至13,428,226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5年 9月 25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9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 3,78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9.28元/股,最低价格为 47.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7,665,156.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本次回
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ae80eaa6-8b9d-41a1-80b8-cc90df0a5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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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6│润泽科技(30044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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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或“202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 2025年 8月 27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99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1,630,558,113 股(已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3,785,460股公司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 3,785,460股后的 1,630,558,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99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
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3.5955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注】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99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995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0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2 08*****492 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99 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45 廊坊泽睿科技有限公司
5 08*****189 润和(廊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16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2、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若
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9)。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池国进
咨询电话:0316-6081283
传真电话:0316-6081283
八、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ab7c3163-c21c-4c50-a91f-85a1999cf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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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6│润泽科技(300442):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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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4.87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4.47元/股(含本数);
3、调整前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78,242股至 13,356,485股(依照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4、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714,113股至 13,428,226股(依照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5、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9月 2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0元/股(含)。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4月 29日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75.00元/股(含)调整为 74.87元/股(含),自 2025
年 7月 18 日(权益分派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已取得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4,343,57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785,460 股后的1,6
30,558,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99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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