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3 蓝思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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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0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与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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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6 │蓝思科技(30043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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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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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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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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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6 │蓝思科技(300433):回购股份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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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12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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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39 │蓝思科技(3004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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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39 │蓝思科技(300433):蓝思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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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21 │蓝思科技(30043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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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0│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与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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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022 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
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431,313,700 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
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 15 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
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aabe052d-ff68-4c8c-8d1f-84c8a72a5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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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6│蓝思科技(30043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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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4,982,772,1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3,817,167股)为基数(4,958,955,004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导致公
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4,982,772,171 股)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
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 股=4,958,955,004×4.000000÷10=1,983,582,001.6
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983,582,001.60÷4,982,772,171×10=3.98088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1,983,582,001.60÷4,982,772,171=0.39808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08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 4,982,879,271股。4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100 股,公司总股本因此减少至 4,982,772,171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817,167股后的4,958,955,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3,817,167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
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 4,982,772,171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0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 08*****328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天舒
咨询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电话:0731-83285010
咨询邮箱:lsgf@hnlens.com
七、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73e9fa5d-fc91-4163-9da8-a82bb45a3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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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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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2025 年2 月、3 月、5 月,公司合计提前归还了 4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2 月 14 日、2 月28 日、3 月 15 日、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剩余19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前足额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0f275f6c-3c57-4d97-970c-a0dbb0d36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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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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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2025 年2 月、3 月,公司合计提前归还了 3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2 月 14 日、2 月 28 日、3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
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剩余2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前足额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f46ae3b5-b781-4b8d-983f-740b5efc4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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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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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类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
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 号)要求,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
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6852865Y
名称: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8306.978100 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周群飞
住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
造;电镀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真空镀膜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光学
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车载设备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08c402fe-1fc7-4edb-b96f-998d2a100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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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6│蓝思科技(300433):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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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9股,约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57%;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4股,约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回购尚存在以下风险: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的不确定性风险;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
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
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的以下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各定期报告中公
布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一)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
使用部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二)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
计划及时到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股份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6fcecb8-2239-4de7-954c-a635d31ed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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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12│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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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69cbb2d0-380c-4073-9432-03dddb1b6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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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39│蓝思科技(3004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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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6e2d0d14-857c-42d7-8c33-088113b9f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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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39│蓝思科技(300433):蓝思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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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蓝思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f4acf796-0075-462c-8b8c-6b48ae98e5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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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21│蓝思科技(30043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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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5c449c72-e7de-4543-bb79-4eb0e8812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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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21│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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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3bbef571-70e0-4521-91fc-71e0e79e6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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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20│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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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1599a960-a33e-499e-882d-4da6be9b6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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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40│蓝思科技(30043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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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45 名,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7,1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1%),回购价格为 6.04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7月2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6.34元/股的价格,向3,09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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