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3 蓝思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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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02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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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6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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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6 │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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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 │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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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 │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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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5 │蓝思科技(30043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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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4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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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4 │蓝思科技(300433):蓝思科技章程(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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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2 │蓝思科技(30043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汤湘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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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2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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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02│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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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29650d50-7652-42e0-a36c-586b15975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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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6│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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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655e4b5d-42ed-4bc0-b9a4-e8329f468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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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6│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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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cbf9d060-21bf-4f76-a861-fd7aab808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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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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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
真(Fax.):(86-755)882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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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20号
致: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
行有效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以及
《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简称“《董事会公告》”),贵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及延期召开
的原因、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做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
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9日下午 14:30在长沙市长沙县黄
花镇漓湘东路 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6年1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 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H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并通过现场投票的 A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名,代表股份 3,100,381,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2%。
经信达律师查验,上述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提供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A 股股
东共 2,227 名,代表股份156,114,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资格,由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认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H股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由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达律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其他会议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获得通
过。具体为: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A股 3,255,788,558 99.9783% 364,950 0.0112% 343,327 0.0105%
H股 100,113,728 97.2239% 2,858,564 2.7761% - -
合计 3,355,902,286 99.8938% 3,223,514 0.0960% 343,327 0.0102%
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A股 3,255,860,858 99.9805% 402,377 0.0124% 233,600 0.0072%
H股 102,962,292 99.9903% 10,000 0.0097% - -
合计 3,358,823,150 99.9808% 412,377 0.0123% 233,600 0.0070%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
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bd053dec-38fe-4e70-80cf-a37879e50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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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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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c810bcda-e37b-4a03-9dae-12fc8fd6a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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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5│蓝思科技(30043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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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蓝思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9,622,6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25.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87.0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0,849,056.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150,930.49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12月 30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
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号)。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 建设期
额(万元)
1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192,546.82 5年
2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322,653.36 5年
3 长沙(二)园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62,496.53 5年
4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246,466.81 5年
5 补充流动资金 468,788.68 -
合计 1,492,952.20 注
注:该金额与初始净额的差异部分为银行利息。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持续推进中。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98,918.37万元,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额 114,559.6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临时补流金额)。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含
(万元) (万元) 利息及临时补流
金额)(万元)
1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 192,546.82 192,677.17 -
面板建设项目
2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 322,653.36 266,682.38 61,471.00
能面板建设项目
3 长沙(二)园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 262,496.53 219,682.46 48,300.97
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246,466.81 250,567.29 4,787.67
5 补充流动资金 468,788.68 469,309.07 -
合计 1,492,952.20 1,398,918.37 114,559.65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 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6年 1月 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均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募投项
目需要或到期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
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
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2,700万元。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
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0日召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9da45d5c-8406-40f5-8992-daffa5905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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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0:3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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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1月 29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1月 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股股票的全体股东。股
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H股
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www
.hnlens.com)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 非累积投 √
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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