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2 富临精工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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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9:32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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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7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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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7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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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6 │富临精工(30043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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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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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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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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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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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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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 │富临精工(30043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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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9:32│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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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7),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累计不超过17,097,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治富先生本次减
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安治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12 月 9 日 15.48 17,097,476 1.00
-2025年 12 月 18日
合计 17,097,476 1.0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9,241,301 9.90 152,143,825 8.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241,301 9.90 152,143,825 8.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由 705,079,061 股减少至 687,981,58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1.24%下降至 40.24%。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
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治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安治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7b37bc3a-2ebe-4d51-88b5-cd3364409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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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7│富临精工(30043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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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12 《子公司管理制度》 否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否
上述治理制度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22d4fb0-4be7-4989-abc8-01e213021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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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7│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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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68ca426-6445-43e5-892f-c31224363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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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6│富临精工(30043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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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5 年 12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
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
消监事会事项止。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
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
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2《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以上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 2.1、2.2、2.3、2.4、2.5、2.6、2.7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c894654-385e-4af6-bbec-354f0c60a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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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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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9:30-11:30 时和 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
件请在 2025年 12月 22日 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号。邮编:6210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46d7bdac-73b6-4a86-acb6-ab80983ee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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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富临精工(30043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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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30043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633ee62-5ccb-4023-8561-d1d8fe4e9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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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4│富临精工(30043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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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充分
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集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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