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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2(富临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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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32 富临精工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16:52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的公告 │ ├─────────┼──────────────────────────────────────────────┤ │2025-09-15 19:54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09 16:32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 │2025-08-27 19:48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19:47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7 19:47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7 19:46 │富临精工(300432):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19:45 │富临精工(300432):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19:45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5-08-27 19:42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9-18 16:52│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的公告 ─────────┴────────────────────────────────────────────────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鉴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已与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双方战略合作规划及未来市场需求, 双方同意在锂电磷酸铁锂材料验证、生产方面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市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2日、 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 <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3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公司与宁德时代在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研发、 产能投建、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及资本等方面开展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并以此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进一步深化前述战略及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于近日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向江西 升华支付共计人民币15亿元的预付款,用于锁定江西升华向宁德时代承诺磷酸铁锂供应量,并支持江西升华布局更有竞争力的原材料 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注册资本:440,339.4911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 、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 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公司子公司与宁德时代除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预付款约定 1、甲方同意分别于 2025 年 9月向乙方支付 5亿预付款,2025 年 11 月向乙方支付 10 亿预付款,用于锁定原业务协议中乙方 承诺磷酸铁锂供应量,并支持乙方布局更有竞争力的原材料建设。 2、乙方承诺甲方预付款专款专用,仅用于乙方磷酸铁锂产线及原材料建设使用,并每月提供具体款项使用清单明细至甲方,乙 方承诺按照原合同约定按期完成甲方所需磷酸铁锂及原材料产能建设。 (二)货款抵扣计划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于 2026 年 3月起,在三个月内,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进行预付款抵扣返还。若当月货款不足以抵扣,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5日内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 (三)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甲方最优的价格,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采购订单供货,且不在供给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的货物上设立任何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 2、乙方保证按照甲方需求时间完成磷酸铁锂及原材料产线建设。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已签订保密协议,相关保密内容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书面通 知另一方并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才可终止本协议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体现客户对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开发、技术性能和供应能力等方面 的高度认可,双方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进一步深化长期战略合作及业务合作关系,有利于推动公司锂电正极材料技术革新和成本节降 ,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若本协议顺利履行,后续产能 持续放量,销售订单逐步扩大,产线规模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影 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 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后续合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预付款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e41dcac5-a165-4dd2-b219-aac856e091ad.PDF ─────────┬──────────────────────────────────────────────── 2025-09-15 19:54│富临精工(300432):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计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57,5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01%)。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8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军 董事、总经理 630,000 0.04% 李鹏程 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739,200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军 157,500 0.01% 李鹏程 184,800 0.01% 注: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 8、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3、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积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王军先生、李鹏程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22417ae6-4adb-42df-b220-c7dd2f9c5411.PDF ─────────┬──────────────────────────────────────────────── 2025-09-09 16:32│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 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 年9月12日(周五)14:00—17:00。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 绩、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23e310c-8cc1-434d-abff-eef017a2dede.PDF ─────────┬──────────────────────────────────────────────── 2025-08-27 19:48│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9864cf8-100e-4e0b-b58f-c5bcb5dbcaab.PDF ─────────┬──────────────────────────────────────────────── 2025-08-27 19:47│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61aedb1-c6d9-4b89-a996-548e9bea8d26.PDF ─────────┬──────────────────────────────────────────────── 2025-08-27 19:47│富临精工(30043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591a5dd-970f-449e-a42b-234b96d17a8e.PDF ─────────┬──────────────────────────────────────────────── 2025-08-27 19:46│富临精工(300432):董事会决议公告 ─────────┴────────────────────────────────────────────────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5 年 8 月 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鹏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 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按 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 9,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1年,按照 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 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8a8047d8-d084-4ec4-b55c-4b600c3fbeb2.PDF ─────────┬──────────────────────────────────────────────── 2025-08-27 19:45│富临精工(300432):监事会决议公告 ─────────┴────────────────────────────────────────────────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23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并于 2025 年 8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 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 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按 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 9,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1年,按照 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 的借款协议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满足参股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整体风险 可控。锋富锂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6c81118-3041-480f-acb0-eef96d5c29fa.PDF ─────────┬──────────────────────────────────────────────── 2025-08-27 19:45│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按 49%的持 股比例向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 9,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1 年, 按照 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 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的产业项目合作,更大程度发挥项目合作优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于 2024 年 10 月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新建年产 10 万吨硫酸锂制造磷酸二氢锂项目。2024 年 11 月,公 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全资子公司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赣锋”)在达州市宣汉县设立合资公司四川锋 富锂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四川赣锋持有锋富锂业 51%的股权,江西升华持有锋富锂业 49%的股权。 为保障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 公司江西升华拟按 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 9,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1 年,按照 3%的年 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E4QUUP57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锂钾园赣锋锂业研发中心211室 4、法定代表人:曾锦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51.00%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49.00% 合计 100.00% (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资产总额 9,912.90 万元,负债总额 48.4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49 万元,净资产 9,864.41 万元;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135.59 万元,净利润-135.59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锋富锂业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对锋富锂业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 0万元。 (五)资信情况 锋富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ACNLJT77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曾祖亮 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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