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6 华智数媒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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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32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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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16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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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16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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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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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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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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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24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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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6 │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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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5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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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5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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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32│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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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
cn)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公司变更后的工商登记
信息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4397512J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5、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
6、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3-028
7、注册资本:450,382,810元
8、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
广告,影视投资与管理,组织、策划综艺活动,电影、电视剧本的创作,文化用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3e20e8bb-ef78-48f6-abbf-76ede6343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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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16│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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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795dc47-9ab7-4170-8ea4-d2a4a5160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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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16│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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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59,400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1.0674%,涉及激励对象 6 人,回购价格为 3.48 元/股,回购金额 16
,910,712.00 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5,242,210 股变更为 450,382,810 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19 年第二期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根据《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决定对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59,4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0674%,回购价格 3.48元/股,应支付回购款 16,910,712.00 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自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3699 号),截
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 4,859,400.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办理完毕。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5,242,210 股变更为 450,382,810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5,242,210 12.13% -4,859,400 50,382,810 11.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00,000,000 87.87% 0 400,000,000 88.81%
三、股份总数 455,242,210 100.00% -4,859,400 450,382,810 100.00%
注:1、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2、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4,859,4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455,242,210 股变更为 450,382
,810 股。相应地,公司注册资本由455,242,210.00 元变更为 450,382,810.00 元,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
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100201a-f59a-4966-8ca6-72d6c34bd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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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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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
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徐碧纯、吕荣律师(下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上刊载了《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
事会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9,982
,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390%。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26,888,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65%。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董事裘永刚、潘伟明、翁筱枫以及独立董事项仲平因工作安排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除高级管理人员刘芳因工作安排请假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55,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440%;反对60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3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255,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440%;反对608,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3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930%。
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57,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515%;反对5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570%;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15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257,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515%;反对580,0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570%;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915%。
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6,54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61%;反对2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7%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6,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99%;反对297,7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071%;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9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16f09bb-c9f3-4c80-a68f-ef769e406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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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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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被告
3. 涉案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
处理,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诉讼损失,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 175.49 万元,预计对公司2025 年度利润影响
金额为 36.43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智数媒”)于 2025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原审原 原审 争议 基本情况 当前进展
告 被告 事项
北京京 华智 合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
视传媒 数媒 纠纷 25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4)京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
有限责 案 0108 民初 43995 号,作出一审判决如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任公司 下: 《 民 事 判 决 书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 [2025]京 01 民终
原告支付投资款 1,050 万元及违约金 2884 号),作出终审
(自 2022 年 8 月 13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判决如下:
按 6.9%年利率计算);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就投资收益结算期
间是否届满以及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提
起上诉
注:本案前期公告请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5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其中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 1 万元,具体如下:
原告 被告 争议 基本情况 案件
事项 进展
北京龙家 北京唐德 合同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尚待
族国际传 国际电影 纠纷 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判令被告 一审
媒有限公 文化有限 案 与原告确认项目结算分成,暂计为 1 万元;本案 开庭
司 公司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诉讼
损失,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已计提 175.49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 36.43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
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70aa31f-8908-42a4-8768-539212249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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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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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
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 年 6 月 2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0 人(代表 100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6,871,83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455%,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982,9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33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 9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888,9235.9065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出
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票数 是否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通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 26,255,523 608,500 25,000 169,982,810 通过
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 (97.6440%) (2.2630%) (0.0930%)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 26,257,523 580,000 51,500 169,982,810 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97.6515%) (2.1570%) (0.1915%)
的议案》
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 196,549,133 297,700 25,000 0 有效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99.8361%) (0.1512%) (0.0127%) 表决
理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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