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5 中建环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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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 │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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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 │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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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2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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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 │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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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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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9 │中建环能(3004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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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9 │中建环能(3004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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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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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 │中建环能(3004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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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 │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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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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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届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性、会议召开的方式、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事项等,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
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周五)下午 14点 30分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号公司会议室(一楼)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名,代表股份 2
30,41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737%。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名,代表股份 53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8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外,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 2026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公司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70024b4-fda6-4b71-bcae-e47851a68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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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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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682,224,853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人,代表股份 230,944,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30,412,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53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人,代表股份 532,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53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69,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428%;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51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69,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428%;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46%;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126%。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87,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23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9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62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324%。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8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2%;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87%;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62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8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2%;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87%;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62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87,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230%;反对 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13%。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8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8%;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37%;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46%;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1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张志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d846e84-b786-4ad3-baf4-31a7e8419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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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2│中建环能(30042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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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8 日前扫描下方中建环能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行留言,也可访问网址 https://eseb.
cn/1xPa6lKT1wQ 或者扫描直播间小程序二维码留言,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建环能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直播间小程序二维码)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至 17:00举行 2025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就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互动方式
(三)交流平台:价值在线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登录价值在线平台(https://eseb.cn/1xPa6lKT1wQ)进入直播间进行互动提问。
二、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佟庆远先生,独立董事张燎先生,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哲晓先生,财务总监、副总裁杨巍先生(如
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扫描下方中建环能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行留言,也可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Pa6lKT1wQ 或者扫描直播间小程序二维码留
言,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建环能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直播间小程序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daf3978-7234-4a8c-a80a-4575b9195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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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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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3004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6143d5-f909-43d9-a703-a2e135589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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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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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佟庆远先生、张健先生、罗彬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
该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 2026
年将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2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26 年合同签 截至披露日
别 内容 订金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
向 关 联 人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设 备 销 参考市 12000 -
销售商品、 及其下属企业 售、提供 场价格
提供劳务 劳务
向 关 联 人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采 购 商 参考市 8000 3.93
采购商品、 及其下属企业 品、接受 场价格
接受劳务 劳务
合计 20000 3.93
注:1、上表所列金额均为合同签订金额,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交易额度可以在
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文件,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易 关联人 关 联 交 发 生 金 预 计 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额 金额 计金额差异
向 关 联 人 中国建筑集团 设 备 销 596.16 12000 -- 详情请见公司披
销售商品、 有限公司及其 售、提供 露于巨潮资讯网
提供劳务 下属企业 劳务 的 《 关 于 公 司
向 关 联 人 中国建筑集团 采 购 商 241.06 8000 -- 2025 年度日常关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及其 品、接受 联交易预计的公
接受劳务 下属企业 劳务 告》(公告编号:
合计 837.22 20000 -- 2025-014)
注:1、上表所列金额均为合同签订金额。实际交易金额受项目实施进度、收入确认等因素影响。2025 年,公司向中建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 519.0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0.33%;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953.30万元,占同类业
务比例为 0.80%
2、本年度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变更或取消,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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