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2 博世科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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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18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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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18 │博世科(300422):关于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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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6 │博世科(30042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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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 │博世科(30042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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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 │博世科(300422):关于离任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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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 │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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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 │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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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 │博世科(30042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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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博世科(30042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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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博世科(300422):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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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18│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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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及授权,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新增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7.75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5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
保方式、担保范围等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但仅能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或以下的同类被担保对象间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环境”)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的要求,公司需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就上述借款事项与北部湾银行南
宁兴宁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博世科环境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
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10 日 注册地点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 101 号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永信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占比 100.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工业环境治理等业务
2024 年末/2024 年 2025年3月末/2025年1-3月
项目
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9,589.72 81,231.16
负债总额 72,402.80 75,046.25
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2,993.00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69,849.26 70,650.33
净资产 7,186.92 6,184.91
营业收入 37,165.10 1,304.98
利润总额 -2,557.62 -1,021.88
净利润 -2,375.41 -1,002.01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博世科环境涉诉金额约为 372.24 万元。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无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广西北部湾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保证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生效,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04,784.33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 261,124.15 万元
,担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8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75%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为 3,716.65 万元(占公司 2
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3%);公司关联方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 5,657.
06 万元,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其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1ae1cb22-fc56-4353-bbeb-3619eeba1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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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18│博世科(300422):关于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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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关于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95e5a9e-85fc-4c55-9044-b8eac7f108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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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6│博世科(30042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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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世科,证券代码:300422)于2025年5月26日、
5月27日、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
2、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股票市盈率为负,与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平均水平偏离较大。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且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
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
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世科,证券代码:300422)于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书面函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股票市盈率为负,与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平均水平偏离较大。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且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
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
性决策,谨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的核查说明》;
2、《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实博世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2abbd018-edc8-4b48-bfe3-94a524f7d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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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博世科(30042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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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聘任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经理,全面负
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聘任潘晓蕾女士、龙锋先生、彭嘉臻先生、陈国宁先生、乐观永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孙国权先生为公司副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苏华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孙国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节董事会秘书和
证券事务代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国权、黄洁、朱芷凝
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邮箱:bskdb@bossco.cc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 号
邮政编码:53000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067149c4-1bb1-4c45-9e0b-77e4e858d9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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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博世科(300422):关于离任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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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前换届聘任工作。现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及持股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完成后,杨崎峰先生、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宋海农先生、付林先生、袁先锋先生、周永信先生、韦天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杨崎峰先生
、宋海农先生、付林先生、周永信先生、韦天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
袁先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杨崎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20,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56%,其配偶黄崇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25,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2%;宋海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20,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6%,其直系亲属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永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4,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00%,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韦天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9%,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程凯丰先
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袁先锋先生、付林先生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高管在其任职届满前离任的,应当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
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二)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
于股份变动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89ce386d-defb-46b5-b8b5-195dacf60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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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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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edcc532-6079-42b1-bac5-0ca2fd6c0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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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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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88e925c-e4f0-4d77-86c0-ca8e11739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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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45│博世科(30042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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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5年 5 月 23 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潘晓斌先生主持
,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推选董事潘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推选董事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由下列人员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止: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曾 萍、蒙永亨、侯治平 曾 萍
战略委员会 尹鸿翔、潘晓蕾、蒙永亨 尹鸿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蒙永亨、侯治平、尹鸿翔 蒙永亨
提名委员会 侯治平、蒙永亨、潘晓斌 侯治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董事会聘任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议
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马宏波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了保持公司管理层过渡的稳定性,希望原经理维持不变。
公司说明:其一,宋海农先生离任公司经理职位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协助负责工业板块、科技创新和市场拓展等工作,继续发挥
宋海农先生在环保领域的专业优势。其二,尹鸿翔先生自 2012 年以来,一直在国有大型企业担任重要职务,有着丰富的大型企业管
理经验,对博世科未来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有着清晰的规划和定位,符合担任博世科经理的任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董事会聘任潘晓蕾女士、龙锋先生、孙国权先生、彭嘉臻先生、陈国宁先生、乐观永先生为公司副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国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董事会聘任苏华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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