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1 力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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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46 │力星股份(300421):力星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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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50 │力星股份(300421):关于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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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9 │力星股份(300421):力星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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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17 │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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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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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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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40 │力星股份(300421):关于调整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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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 │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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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 │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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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 │力星股份(30042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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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46│力星股份(300421):力星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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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566,2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1%)的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高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
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2、持本公司股份2,639,2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的董事、副总经理汤国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3、持本公司股份2,639,2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的总经理助理沙小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沙小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566,275 1.21%
汤国华 董事、副总经理 2,639,284 0.90%
沙小建 总经理助理 2,639,284 0.90%
合计 8,844,843 3.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取得的股份(包括因股份分割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最大减持数量(股) 最大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880,000 0.30%
汤国华 650,000 0.22%
沙小建 650,000 0.22%
合计 2,180,000 0.74%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具体减
持时间将遵守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沙小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8、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沙小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监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沙小建先生签署并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b7c989b-91eb-4ff8-a9d1-34bc680db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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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50│力星股份(300421):关于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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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
全资子公司江苏力星(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名:JGBR(SINGAPORE)PTE.LTD.),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境外企业名称:江苏力星(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国家/地区:新加坡
3、设立方式:新设
4、投资主体: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股比:100%
5、投资总额:216 万人民币(折合 3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贸易、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7、核准或备案文号:苏境外投资【2025】N0077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3a8ccb2-e7ef-47d1-a875-f89bdf018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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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9│力星股份(300421):力星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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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554,2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1%)的董事、副总经理王嵘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9%。
2、持本公司股份2,639,2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的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陈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3、持本公司股份2,637,9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的总经理助理苏银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 嵘 董事、副总经理 3,554,274 1.21%
陈 芳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2,639,284 0.90%
苏银建 总经理助理 2,637,911 0.90%
合计 8,831,469 3.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取得的股份(包括因股份分割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最大减持数量(股) 最大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 嵘 850,000 0.29%
陈 芳 400,000 0.14%
苏银建 650,000 0.22%
合计 1,900,000 0.65%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具体
减持时间将遵守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8、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监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签署并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7ece048-b581-4e8e-8a75-7b9f36288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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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17│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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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年 5 月 1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030,4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283,658.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030,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88 施祥贵
2 01*****485 时艳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 68 号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陈芳
咨询电话:0513-87190053
传真电话:0513-8751677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303f21f7-e34a-4f68-8d62-929b1bea0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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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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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d968e8c-e6af-4eb0-96f7-7049e8c64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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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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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84f93269-c4c4-499c-8813-c7ea6a9f98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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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40│力星股份(300421):关于调整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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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关于调整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39a10bd-f804-4df5-95a8-8741ae9f8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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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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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04c6fa1a-6507-4a65-bebb-e5700ef7a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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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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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cf41142-9242-426f-a790-a8fe0a6d1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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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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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4f108ed5-6aa7-487f-a316-2984ab188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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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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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生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29f512d-f9b7-43c9-abf9-846111ac8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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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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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3d4a25c-8fef-4365-9628-db184fc26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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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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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ae29ffc5-48bf-4022-8768-92ea0bef6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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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7│力星股份(30042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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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
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主席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了4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
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
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2024 年 3 月 13 2024 年 3 月 1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议 日 日 编号:
2024-005)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2024 年 4 月 26 2024 年 4 月 2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议 日 日 编号:
2024-014)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2024 年 7 月 29 2024 年 7 月 30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议 日 日 号:
2024-02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2024 年 10 月 24 2024 年 10 月 25 《第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议 日 日 号:
2024-042)
报告期内,各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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