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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7(凯发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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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7 凯发电气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00:00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00:00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2 16:4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22 16:42 │凯发电气(300407):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2 16:4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10-22 16:41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2 16:39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 │2025-10-22 16:39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3 18:51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8:50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5-10-30 00:00│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c131442-4f36-4b54-bdb4-e1393a715bda.PDF ─────────┬──────────────────────────────────────────────── 2025-10-30 00:00│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5c55694-df2f-493c-a388-76ea570e8361.PDF ─────────┬──────────────────────────────────────────────── 2025-10-22 16:4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 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 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68.66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72.80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3家。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 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 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a1441a0-e68e-48b8-a3b0-3859645a38c1.PDF ─────────┬──────────────────────────────────────────────── 2025-10-22 16:42│凯发电气(300407):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5 年 10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 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e00df12-aa28-4a2f-a8a0-970259c2b881.PDF ─────────┬──────────────────────────────────────────────── 2025-10-22 16:4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 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68.66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72.80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3家。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 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 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兴华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审查,认可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兴华 为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 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2b39504-190d-4776-a6f9-a04e899418ce.PDF ─────────┬──────────────────────────────────────────────── 2025-10-22 16:41│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2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王勇、肖勇、张世虎 、周水华、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2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经过综合评估及审慎考量,公司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 事宜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11月 1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27206fd-6da7-4279-bcfb-83c9113808b3.PDF ─────────┬──────────────────────────────────────────────── 2025-10-22 16:39│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0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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